偶语蒙极刑,妖言著为令。
杀人如薙草,我生谓有命。
区区乡校情,防川导其性。
鸢卵无毁伤,凤仪德斯盛。
【注释】:
偶语:乱说话。极刑:最重的刑罚。妖言:谬妄的邪说。著为令:成为法令。薙草:割草。我生谓有命:认为人生有命。区区:谦词,表示小。乡校:乡里学校的学宫。防川:防止河水泛滥的堤坝。鸢卵无毁伤,凤仪德斯盛:大雁蛋没有受到损伤,凤凰仪态端庄,德行很盛。
【赏析】:
《议狱诗》是唐代诗人王建的组诗作品,共十八首,这是其中第八首。这组诗通过议论法写“议狱”,意在讽刺统治者滥用刑法、滥施酷刑的行为。
诗的前四句,从反面立意。作者指出:“杀人如薙草,我生谓有命。”杀人就像割草一样简单,而我活着,却是命中注定的。意思是,杀人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而自己却无法改变命运,只能顺其自然了。这种思想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显得尤为突出。
诗人转而正面论述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区区乡校情,防川导其性。”那些微不足道的乡校情,就像防河的导流堤,引导着人们的思想行为趋向。这里的“区区”二字,表达了诗人对自己处境的无奈和自嘲。
最后两句,诗人进一步强调了自己的观点:“鸢卵无毁伤,凤仪德斯盛。”大雁蛋没有受到损伤,凤凰的仪态端正庄重,德行十分兴盛。这句话是对前文“杀人如薙草”,“我生谓有命”的深化,进一步论证了自己的观点。
整首诗通过对议论法的运用,深刻地揭露了统治者滥用刑法、滥施酷刑的本质,表达了诗人对封建社会的批判和对人民生活的同情。同时,诗歌语言简洁明快,富有哲理,给人以深刻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