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吏应怜道路傍,三年参佐有辉光。
纵书下考关何事,不必诗名入荐章。
注释:长吏应该怜惜那些在道路旁辛勤劳作的人们,三年来参赞的功绩已经显现。即使书信下达要求考察他的事情,也没有必要把他的诗名写在荐章上。
赏析:这是一首以讽刺的口吻表达对官场中一些不公现象的不满之作。诗的首句“长吏应怜道路傍”,是说那些身居高位的长吏应该怜悯那些辛苦劳作的人(即“道路旁”)。诗人通过对比的方式强调了这种不公平,因为尽管这些人辛苦劳作,但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
第二句“三年参佐有辉光”,则是指这些官员们已经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这里用“辉光”来形容他们所取得的成就,既形象又生动。
第三句“纵书下考关何事,不必诗名入荐章”,则是对这种不公平现象的进一步讽刺。诗人认为,即使要考察他们的工作表现,也不应该把他们的诗名写在荐章上。这是因为诗歌只是他们工作的一部分,而并非决定性因素。
这首诗通过对长吏和参佐们的工作和生活状态进行描绘和评价,表达了诗人对于官场中一些不公现象的不满和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