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儿不识字,教女学琵琶。
一拨胜越艳,再弹过吴娃。
日供三斛黛,夜买千钱花。
不愿入朱户,愿从豪富家。
【注释】
养儿不识字,教女学琵琶:把儿子培养成人却不懂得读书,而是教女儿学习弹琵琶。
一拨胜越艳,再弹过吴娃:用琵琶弹出的乐曲能胜过《越绝书》上写的美女,再弹奏《乐府诗集》中的《吴歌》,也超过了吴地的歌女。
日供三斛黛,夜买千钱花:每天供给三斗黑墨(用来调墨),晚上买一千钱的花。
不愿入朱户,愿从豪富家:不愿意进入华丽的门楼,而愿意跟在富有的人身边。
【赏析】
这是一首写歌伎生活和感情的诗。诗人在杭州任通判时,与歌伎有交往。这首诗描写了歌伎的生活和感情。
首联点明歌伎的身份,即歌伎出身贫寒,没有机会受教育或受到良好教育,只能从事音乐艺术工作;二联写歌伎技艺高超,演奏的曲调超过越女的清丽、吴娃的妩媚;尾联写歌伎的遭遇,她宁愿在富贵人家做歌女,不愿进入豪华的门户。
全诗语言朴实自然,生动形象,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风俗和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