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刑侪梭伦商鞅诸家之平,此署为上江百城领袖;
折狱求天理人情二者相合,是谋即司法独立精神。
安庆地方审判厅联
诗句释义:
- 明刑:指明确的法律和刑罚。侪:同。梭伦:古希腊政治家,以制定公平的法律著称。张仲景:东汉名医,著有《伤寒杂病论》。商鞅:战国时期法家代表人物,推行一系列改革。百城:泛指所有城市。领袖:比喻具有领导地位或影响力。
- 折狱:处理案件。求:寻求、探求。天理人情:自然的正义与人情的理解。二者:指天理与人情。相合:符合、协调。谋:谋划、考虑。司法独立:指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精神:本质、核心。
译文:
安庆地方审判厅,作为上江百城之领袖,秉承着古代贤哲如梭伦、商鞅等人的法治理念,致力于追求天理与人情人性的完美结合。在这里,司法人员不仅遵循法律规定,更注重对案件背后深层次的人文关怀,体现了司法独立的精神和实质。
赏析:
此联通过赞颂安庆地方审判厅的历史地位与宗旨,强调其在传承古人法治精神方面的责任和担当。诗中“折狱求天理人情二者相合”不仅描绘了司法实践中对法律与人情的平衡追求,也反映了司法人员在面对复杂案件时,需要兼顾公正与人情的双重要求。此外,“是谋即司法独立精神”一句,则直接点明了该处所追求的核心理念——司法独立,即在确保法律正确执行的同时,也能尊重并顺应社会人情。整首诗歌表达了一种理想的司法状态,既严格依法办事,又不失人文关怀,体现了对传统法律精神的继承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