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无贪瞋,我持戒忍。
食不过中,手不操楯。
风必顿息,而浪渐尽。
离微细念,方名见性。

四偈称法行

本无贪瞋,我持戒忍。

食不过中,手不操楯。

风必顿息,而浪渐尽。

离微细念,方名见性。

注释:

  1. 本无贪瞋:原本没有贪心和愤怒。贪心和愤怒都是人的欲望,佛教认为这些都是烦恼,应当远离。
  2. 我持戒忍:我遵守戒律,忍耐痛苦。戒律是修行者的行为准则,通过遵守戒律可以培养内心的定力,减少欲望的诱惑。忍则是指忍受痛苦和挫折的能力,通过忍耐可以锻炼自己的意志。
  3. 食不过中:饮食不超过中等水平。中指的是适度,超过或低于都不符合健康的标准。
  4. 手不操楯:不用手去拿盾牌。楯是古代的一种武器,手持盾牌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争斗,因此佛教主张放下武器,避免冲突。
  5. 风必顿息:风必须立刻停止。顿是立刻的意思,表示事物的发展变化是迅速的。
  6. 而浪渐尽:波浪逐渐消退。浪指水波,消退表示事物的变化最终会结束,不再继续发展。
  7. 离微细念:摆脱微小的念头。微指微小,细指细微,念即念头。这里指的是修行者应远离那些微不足道的想法和杂念。
  8. 方名见性:才能达到真正的本性。见性意味着认识到自己的本质,实现心灵的解脱。

赏析:
这首诗是一首禅宗公案诗,通过对修行者日常生活行为的描绘来引导人们反思自己的内心世界。诗中的“本无贪瞋”和“我持戒忍”强调了修行者应摒弃贪心和愤怒,坚持戒律和忍耐,这是修行的重要步骤。接着,“食不过中,手不操楯”提醒修行者要节制饮食和行为,避免过度和放纵。最后,“风必顿息,而浪渐尽”比喻修行的过程就像风和浪的变化,需要耐心等待,最终将得到平静和解脱。诗的后半部分则是对修行者的要求:“离微细念,方名见性”,只有摆脱微小的念头和杂念,才能真正见到自己的本性。整首诗简洁明了,寓意深刻,通过日常生活中的行为来引导人们进行心灵的修行和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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