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石军中以戏称,手弹腕骨俗相仍。
得全四色方愉快,何必三枭始绝胜。
闺秀争能守炉火,儿童较远骤寒冰。
无端胜负纷忧喜,獐鹿那知有许能。
【注释】
罗丹:唐玄宗开元年间,曾诏令天下选送美女充作宫中的歌舞艺人。此诗为讽刺那些应征的歌伎。
投石军中:指在军队中抛石击敌。军中,这里指军营。投石,抛石头。
弹:弹琵琶、弹筝等乐器。腕骨:手腕。俗相仍,指世俗之见仍然存在。
得全四色:意思是说能够弹好四种颜色的丝弦。唐代的音乐有宫、商、角、徵四种声调(调子),合起来称为“四色”。
三枭:即上声九屑韵的“黠”和入声九屑韵的“叶”。“绝胜”,是压倒了对方的意思。
闺秀:指女子。古代以女子擅长女红(缝纫)而闻名。
儿童:指少年人。这里泛指年轻人。骤:突然。寒冰:比喻严寒。
无端:没有缘故或原因。
獐鹿:指野兽。《汉书·武帝纪》载:“上曰:‘射猎乃乐事,朕自当为之。’……后数月,上射于上林苑中,顾谓左右曰:‘欲与孰(谁)共升此堂?’顾谓兽少翁(司马相如的字):‘可试为朕为斯游(指射猎),获若木(传说中的一种神木),足以给祠(供奉神灵,祭品用木材)。’兽少翁对曰:‘臣非能为兹游也。’上曰:‘少翁!今射是物,联(我)上效太王(古时周文王)之射,亦以中白矢(箭靶)者矣。”后人因以“射雉(野鸡)”喻指打猎。
赏析:
这是一首讽刺当时选送歌伎的诗。诗人针对当时选送歌伎的风气进行嘲讽,指出她们都是些庸俗之人。全诗运用对比手法,前两句写她们平时的装束打扮,后两句写她们的才华出众,最后又以打猎打不中野兽来讥讽她们的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