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母之夫,舅之妻,二夫人相为服,君子未之言也。或曰同爨缌。

丧事,欲其纵纵尔;吉事,欲其折折尔。故丧事虽遽,不陵节;吉事虽止,不怠。故骚骚尔则野,鼎鼎尔则小人。

君子盖犹犹尔。丧具,君子耻具,一日二日而可为也者,君子弗为也。丧服,兄弟之子犹子也,盖引而进之也;嫂叔之无服也,盖推而远之也;姑姊妹之薄也,盖有受我而厚之者也。食于有丧者之侧,未尝饱也。

曾子与客立于门侧,其徒趋而出。曾子曰:「尔将何之?」曰:「吾父死,将出哭于巷。」曰:「反,哭于尔次。」曾子北面而吊焉。

孔子曰:「之死而致死之,不仁而不可为也;之死而致生之,不知而不可为也。是故,竹不成用,瓦不成味,木不成斫,琴瑟张而不平,竽笙备而不和,有钟磬而无簨虡,其曰明器,神明之也。」

诗句

  1. 从母之夫,舅之妻,二夫人相为服,君子未之言也。或曰同爨缌。
  2. 丧事,欲其纵纵尔;吉事,欲其折折尔。故丧事虽遽,不陵节;吉事虽止,不怠。故骚骚尔则野,鼎鼎尔则小人。
  3. 君子盖犹犹尔。丧具,君子耻具,一日二日而可为也者,君子弗为也。丧服,兄弟之子犹子也,盖引而进之也;嫂叔之无服也,盖推而远之也;姑姊妹之薄也,盖有受我而厚之者也。食于有丧者之侧,未尝饱也。
  4. 曾子与客立于门侧,其徒趋而出。曾子曰:「尔将何之?」曰:「吾父死,将出哭于巷。」曰:「反,哭于尔次。」曾子北面而吊焉。
  5. 孔子曰:「之死而致死之,不仁而不可为也;之死而致生之,不知而不可为也。是故,竹不成用,瓦不成味,木不成斫,琴瑟张而不平,竽笙备而不和,有钟磬而无簨虡,其曰明器,神明之也。」

译文

  1. 对于从母的丈夫、舅的妻子这两位妻子,按照礼节应当穿同样的丧服,但是君子并没有这样说。有人说,他们应当穿着与他们共同烹饪食物的亲戚相同的丧服。
  2. 办丧事时,希望他们悲伤悲痛的样子;办喜事时,希望他们庄重恭敬的样子。因此,尽管在办理丧事时很匆忙,也不应超过礼制的规定;尽管在办喜事时很短时间,也不应懈怠。所以悲伤过度的人显得没有修养,恭敬过度的人显得没有礼貌。
  3. 君子应当谦虚谨慎地处理事情。对于丧事,君子认为没有必要穿戴整齐,如果一天两天就能完成的事情,那么君子是不会去做的。对于丧服,兄弟的儿子就像自己的儿子一样,这是为了将他提升到一个合适的位置;而嫂子或叔叔如果没有丧服,是因为要远远避开他;姑姑或姨母虽然地位较低,但也会因为受到尊敬而提供更优厚的待遇。
  4. 曾子和客人站在门前,他的学生就快步跑了出去。曾子问道:“你们将要去哪里?”客人回答说:“我父亲去世了,我要去为他哭泣于街巷。”曾子说:“你回去以后,就在你的家中为他哀悼吧。”曾子面朝北边为他哀痛。
  5. 孔子说:“为死者守丧,如果是为了使他完全丧失生命,那是不道德且不可做的;为死者守丧,如果是为了让他重新获得生命,那就是无知且不可做的。因此,竹子不能用来制作乐器,瓦片不能用来煮粥喝,木材不能用来制作家具,琴瑟不能演奏出和谐的音乐,竽和笙不能合奏出美妙的乐曲,只有钟鼓才能发出声音,但却没有悬挂钟鼓用的架子,这就是所谓的明器,它能够表达对死者的敬意和怀念。”

赏析

这首诗通过描述丧事和喜事的处理方式及礼仪,反映了古代儒家对生死观念和礼仪制度的理解。孔子强调了对死者应有的尊重和悼念之情,同时也指出了过度悲伤和过度恭谨都是不恰当的行为。诗中还涉及了一些关于丧服和礼仪的问题,以及对待不同亲属关系的态度和方法。通过对这些内容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古代社会的文化习俗和伦理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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