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为群姓立社,曰大社。王自为立社,曰王社。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自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
王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曰中溜,曰国门,曰国行,曰泰厉,曰户,曰灶。王自为立七祀。诸侯为国立五祀,曰司命,曰中溜,曰国门,曰国行,曰公厉。诸侯自为立五祀。大夫立三祀:曰族厉,曰门,曰行。适士立二祀:曰门,曰行。庶士、庶人立一祀,或立户,或立灶。
王下祭殇五:适子、适孙、适曾孙、适玄孙、适来孙。诸侯下祭三,大夫下祭二,适士及庶人,祭子而止。
夫圣王之制祭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菑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是故厉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农,能殖百谷;夏之衰也,周弃继之,故祀以为稷。共工氏之霸九州岛岛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岛岛,故祀以为社。帝喾能序星辰以着众;尧能赏均刑法以义终;舜勤众事而野死。鲧鄣洪水而殛死,禹能修鲧之功。黄帝正名百物以明民共财,颛顼能修之。契为司徒而民成;冥勤其官而水死。汤以宽治民而除其虐;文王以文治,武王以武功,去民之菑。此皆有功烈于民者也。及夫日月星辰,民所瞻仰也;山林川谷丘陵,民所取材用也。非此族也,不在祀典。
以下是对《祭法》逐句的释义:
- 解析:王为群姓立社,即天子为天下百姓设立了一个大社;王自为立社,即天子为自己设立了一个私人的神社,称为王社。
- 解析:诸侯为百姓所立的社,称为国社,诸侯为自己所立的社称为侯社。这是为了区分不同身份的人如何祭祀。
- 解析:大夫以下不自立社,而是与同里之民共立一社,称为置社。
- 解析:天子为天下百姓祭祀七个神,这些神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包括司命之神、中露之神、国门之神、国行之神、泰厉之神、户神和灶神。这是为了祈求这些神灵的保护和保佑。
- 解析:诸侯为境内百姓所立的社称为国社,为自己设立的社称为侯社。这反映了不同的社会层级在宗教活动中的地位和角色的区别。
- 解析:大夫以下成群立社,称之为置社。这表明了社会中下层人民在宗教活动中的一种集体行为方式。
《祭法》通过详细阐述不同身份的人如何祭祀和祭祀哪些神,反映了古代社会的宗教观念和社会秩序。同时,通过对每个部分的深入理解和分析,可以更好地把握文本的内涵及其在中国历史和文化中的地位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