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子之正于公族者,教之以孝弟睦友子爱,明父子之义,长幼之序。其朝于公,内朝则东面北上,臣有贵者以齿。其在外朝,则以官,司士为之。其在宗庙之中,则如外朝之位,宗人授事,以爵以官,其登献受爵,则以上嗣。
庶子治之,虽有三命,不逾父兄,其公大事,则以其丧服之精粗为序。虽于公族之丧亦如之,以次主人。若公之族燕,则异姓为宾,膳宰为主人,公与父兄齿。族食,世降一等。
其在军,则守于公祢。公若有出疆之政,庶子以公族之无事者守于公宫,正室守大庙,诸父守贵宫贵室,诸子诸孙守下宫下室。五庙之孙,祖庙未毁,虽为庶人,冠、取妻必告,死必赴,练祥则告。族之相为也,宜吊不吊,宜免不免,有司罚之。至于赙承含,皆有正焉。
公族其有死罪,则磬于甸人。其刑罪,则纤专刂,亦告于甸人。公族无宫刑。狱成,有司谳于公。其死罪,则曰某之罪在大辟;其刑罪,则曰某之罪在小辟。公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公又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及三宥,不对,走出,致刑于甸人。公又使人追之曰:“虽然,必赦之。”有司对曰:“无及也!”反命于公,公素服不举,为之变,如其伦之丧。无服,亲哭之。
诗句
庶子之正于公族者,教之以孝弟睦友子爱,明父子之义,长幼之序。其朝于公,内朝则东面北上,臣有贵者以齿。其在外朝,则以官,司士为之。其在宗庙之中,则如外朝之位,宗人授事,以爵以官,其登献受爵,则以上嗣。
庶子治之,虽有三命,不逾父兄,其公大事,则以其丧服之精粗为序。虽于公族之丧亦如之,以次主人。若公之族燕,则异姓为宾,膳宰为主人,公与父兄齿。族食,世降一等。
其在军,则守于公祢。公若有出疆之政,庶子以公族之无事者守于公宫,正室守大庙,诸父守贵宫贵室,诸子诸孙守下宫下室。五庙之孙,祖庙未毁,虽为庶人,冠、取妻必告,死必赴,练祥则告。族之相为也,宜吊不吊,宜免不免,有司罚之。至于赙承含,皆有正焉。
译文
- 庶子在公族中的职责:
- 教导庶子孝悌和睦友爱,明白父子之间的伦理和长幼有序的重要性。
- 当庶子在朝廷面对诸侯时,应面向东而坐于北侧,地位高于有地位的臣子。
- 庶子在外朝的地位取决于他的官职,由司士管理。
- 在宗庙中的位置应与在外朝相同,由宗人授予事务,并按照爵位和官职来安排。
- 如果庶子被立为继承人,他可以继承王位。
- 庶子处理公族事务的方式:
- 虽然庶子有三重职位,但他不能凌驾于父辈之上。
- 公族的重要事务需要按照丧服的粗细顺序来安排。
- 在家族宴请中,异姓宾客会作为主人。
- 家族成员在饮食方面要遵循等级制度,依次递减。
- 庶子在战争中的角色:
- 守卫在公王的家庙——祢庙。
- 如果有诸侯出征,庶子将带领没有重要职务的族人守卫在公宫。
- 正室负责守护大庙,其他父辈负责保护尊贵的宫室,庶子和孙子们负责保护低级的宫室。
- 如果五庙中的子孙尚未失去祖先,即使是平民也可以冠礼、取妻时告知祖先,死后必须参加祭礼,举行除灾仪式时也必须告知。
- 族内成员应当互相慰问而不应当逃避。如果应当免除而不免除,有关官员将会对其进行惩罚。
- 包括葬礼在内的各种仪式都有明确的规则。
- 庶子对于公族中人的处罚:
- 如果公族中有犯了死罪的人,那么由甸人在田野上执行刑责。
- 如果犯有轻罪,也会向甸人报告,但不需行刑。
- 公族中的人无宫刑。
- 审判完成之后,有关官员会向诸侯报告结果。如果判决为死刑,则称这是“大辟”;如果判决为非死刑,则称这是“小辟”。
- 国君(诸侯)会说:“宽恕他!”有关官员会再次说:“在大辟之列。”国君又会说:“宽恕他!”有关官员又会说:“在大辟之列。”经过三次宽恕后,国君不会再回答,而是亲自出去命令甸人执行刑罚。
- 国君又派人追回并劝说:“虽然他犯了错,但是一定会得到赦免的。”有关官员回答说:“已经来不及了。”国君返回报告国君,国君会身穿丧服不举行冠礼和祭祀,以示哀悼。
注释
这首诗描述了文王世子制度中庶子在宗法社会中的责任和角色。其中涉及庶子在宗族中的地位、职责以及与其他族人的关系等细节。通过这些描述,可以看出古代宗法制对庶子角色的规定和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