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伯,原名董正官,清代诗人,卒于公元1853
董正官,字钧伯,又字训之,云南太和人。
清道光十三年(1833)进士。
曾任福建安溪、常泰、云霄等县职务。
道光二十九年(1849)十一月十七日,由霞浦知县升任台湾府抚民理番海防捕粮通判,又授噶玛兰通判。
为政勤慎,曾于数月间结讼牒六百馀件。
噶玛兰通判任内,常亲临厅属各隘,督责防番事宜。
又亲任噶玛兰仰山书院山长,化育当地士子。
咸丰三年(1853)八月十四日,吴磋抗清事起,董氏前往征讨,抵大陂口,中伏,自刎而死。
朝廷赐恤,世袭云骑卫。
厅民设位,附五榖厅祀之。
董正官曾令邑中生员李祺生续编《噶玛兰厅志》,且列名监修。
其诗多收录于《噶玛兰厅志》。
〖参考《台湾历史人物小传─明清时期》,台北:国家图书馆,2001年。
〗(施懿琳撰)
生卒年:?-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