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意拈来作么看,唐言梵语不相干。
更将祖意论同别,识取鸡寒与鸭寒。

【注释】

“教意”三句:佛教的教义和道理,与儒家的经义、佛家的禅理,是相互关联的,不能混为一谈。“唐言”“梵语”:指佛教经文。“鸡寒”句:比喻禅宗的公案,有如“鸡”之寒暑不同;“鸭寒”句:比喻禅宗的公案,有如“鸭”之寒热不同。“祖意”“同别”:禅宗的公案,有其共同之处,也有其特殊之处。

【赏析】

此诗作于淳熙五年(1178),当时赵汝愚罢相,赵汝愚门人陈傅良、周必大等上书力劝他重新出仕,被朝廷革职,诗人对此表示惋惜。诗中表达了赵汝愚对佛教教义的体认,以及对禅宗公案的独特见解。全诗语言平实,却意味深长。

首联两句说:“教意拈来作么看,唐言梵语不相干。”意思是说,对于教意,可以随意拈取而加以观想;至于佛教的经义和道理,则与儒道两家的学说并无关系。这两句诗,既表明了作者对佛教的不屑一顾,也表现了他超脱世俗、独立思考的精神。

颔联两句说:“更将祖意论同别,识取鸡寒与鸭寒。”意思是说,对于禅宗的“祖意”,要进行深入的思考和辨析;至于禅宗的公案,则有其共同之处,也有其特殊之处。这里所说的“鸡寒”,是指禅宗中的公案,有如鸡的寒温不同;“鸭寒”是指禅宗中的公案,有如鸭的寒热不同。这两句诗,既表现了诗人对禅宗公案的独特见解,也表现了他对禅宗公案的深刻理解。

诗人通过对禅宗公案的探讨,提出了自己对教意的看法。他认为,教意是可以随意拈取而加以观想的,而佛教的经义和道理,则与儒道两家的学说并无关系。同时,他也强调了禅宗的公案,有其共同之处,也有其特殊之处。这些观点,不仅体现了诗人对佛教教义的体认,也反映了他对禅宗哲学的独特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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