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旭

字天梅、号剑公,别字慧云、钝剑,江苏金山(今上海金山)人,中国近代诗人、同盟会领袖之一、南社创始人之一。 他早年倾向维新变法,后来转向支持革命,与陈去病、柳亚子等创立南社。 由于《申报》、《民国日报》不负责任地将所有参与投票人员作为曹锟贿选人员,使其被迫卷入这场世纪冤案。 诗文由其弟高基编为《天梅遗集》。 他的诗,常常洋溢着一种甘愿为国牺牲的英雄主义气概。 如“大事毕矣吃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