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国不可为,偷生岂能久。
止水与叠山,只争死先后。
若云袁夏甫,时地皆非偶。
得正而毙矣,庶几全所受。
【注释】
信国:指江西上饶的弋阳,是宋朝名臣李芾的故乡,因李芾曾任信州知州而得名。
偷生:苟且偷安。
止水与叠山:语出《庄子·大宗师》:“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若相忘于江湖。”
夏甫:即宋代理学家张栻,字元辅。张栻在南宋宁宗时曾任湖南安抚使兼知潭州,为政有方。
得正而毙:意谓死得其所,无愧于心。
【赏析】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此诗:“其言皆规切时事,可称直谏之笔。”(《豫章黄先生文集序》)此诗作于宋理宗绍定三年(1230年)春,当时作者已五十余岁,官至江东转运副使,兼提举江南西路常平茶盐公事。他以“信国不可为”开首,意谓信国(即江西上饶的弋阳),乃宋朝忠臣李芾的籍贯,今虽非其地,然其遗民犹能“偷生”苟活。接着诗人指出,即使如夏甫那样贤明的学者,也难免遭逢不幸,所以只有“死得其所”,才是“得正而毙”。此诗表达了诗人对当时朝廷苟且偷安、排斥异己的不满,并流露出对友人的关心之情。
全诗共八句,可分为三节:第一、二句为第一节,写“信国不可为”;第三、四句为第二节,写“偷生岂能久”;第五、六句为第三节,写“止水与叠山”。这几句诗的意思是说,信国的百姓不能忍受暴虐的统治,纷纷起来反抗,结果都惨死在乱兵之下;即使是贤明如夏甫这样的君子,也难免遭到横祸。最后两句则进一步强调了诗人的观点,认为如果夏甫真能像他所说的那样“死得其所”,那就可以说是“得正而毙”了。
此诗的主旨在于表达对当权者的强烈不满和对友人的深切关怀。诗中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矛盾,又表现了诗人的正直品质和高尚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