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长房缩不尽相思地,女娲氏补不完离恨天。
费长房缩不尽相思地,女娲氏补不完离恨天。
这首诗是《红楼梦》中的一句诗句“集情篇 · 二”。它出自清代作家曹雪芹的小说《红楼梦》。这句诗描绘了人间的情感纠葛和无尽的思念。其中,“费”是指费长房,传说中能缩地成寸的神仙,“女娲氏”指的是神话传说中的女娲,据说她能补天,还能炼五彩石以治五谷、救人类于水火之中。
从字面上看,费长房和女娲氏都被赋予了超凡的神性。费长房能够缩小空间,让人间的距离变得触手可及;而女娲氏则以其神力补完天穹,象征着无限的包容和救赎。这种描写不仅增强了诗歌的艺术魅力,也反映了作者对于超越现实束缚的渴望。
在更深层次上,这句诗蕴含着对人间情感纠葛的深刻思考。它揭示了人们内心深处无法割舍的思念和牵挂。费长房虽能缩地,但无法触及心中的思念;女娲氏虽然可以补天,却无法治愈因思念而生的创伤。这种表达方式既展示了诗人的想象力,又反映了人性的脆弱和复杂。
这句诗还运用了丰富的象征手法。费长房和女娲氏都是神话传说中的人物,他们的出现往往伴随着神秘和超自然的力量。通过将这两种形象并置,诗人暗示了人间情感的深远和不可捉摸。同时,“地”和“天”这两个字也象征着广阔的宇宙和无尽的空间,进一步强调了诗句所要表达的情感深度。
这句诗不仅仅是对两位神话人物的描述,更是对人间无尽思念的诗意表达。它通过运用象征、比喻等修辞手法,展现了诗人深邃的艺术造诣和对人生哲理的深刻洞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