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毛仲义五更时先把大虫解上州里去了,却带了若干做公的来捉解珍、解宝。不想他这两个不识局面,正中了他的计策,分说不得。毛太公教把他两个使的钢叉并一包赃物,扛了许多打碎的家火什物,将解珍、解宝剥得赤条条地,背剪绑抬了,解上州里来。本州有个六案孔目,姓王名正,却是毛太公的女婿,已自先去知府面前禀说了。才把解珍、解宝押到厅前,不由分说,捆翻便打,定要他两个招做“混赖大虫,各执钢叉,因而抢掳财物”。解珍、解宝吃拷不过,只得依他招了。知府教取两面二十五斤的死囚枷来枷了,钉下大牢里去。毛太公、毛仲义自回庄上商议道:“这两个男女却放他不得!不若一发结果了他,免致后患。”当时子父二人自来州里,分付孔目王正:“与我一发斩草除根,萌芽不发。我这里自行与知府的打关节。”

诗句

水浒传 · 第四十九回 · 解珍解宝双越狱 孙立孙新大劫牢

译文

《水浒传》第四十九回中,毛仲义在五更时分先将大虫(老虎)解送至州里,并带领若干捕快来捉拿解珍和解宝。然而,他们两人因不谙世事,落入了毛仲义的计谋。结果,双方争执不下,被毛太公将他们使用的钢叉和赃物一并带走,并将解珍、解宝打得赤条条,背剪绑抬。随后,毛仲义带人将二人押送至州里,毛太公还先行一步告知知府此事。在厅前,毛仲义不依不饶地将解珍、解宝捆绑后施以拷打,硬是逼其承认“混赖大虫”罪名,各持钢叉抢夺财物。由于无法忍受酷刑,解珍和解宝最终不得不认罪。知府随即命令将他们用死囚之刑,即二十五斤重枷锁上,打入大牢。毛太公和毛仲义回到庄上商量,认为这两个男女不宜再放归,决定将其一同杀死,以免后患。毛太公亲自前往州里,嘱咐孔目王正:”必须一鼓作气,斩草除根,绝不能让他们再生出祸端”。

关键词注释

  • 毛仲义:毛太公的儿子,此处作为故事中的反派角色出现。
  • 解珍、解宝:指小说中的角色,因误入白虎堂而受到毛仲义的陷害。
  • 虎(老虎):毛仲义用以迷惑解珍、解宝的大计之一。
  • 六案孔目:负责审理案件的官员。
  • 死囚:即将被处决的囚犯。
  • 州里:古代指县治所在地。
  • 孔目王正:负责此案的官吏。
  • 死囚之刑:中国古代的一种残酷刑罚,将犯人绑缚后悬挂示众或投井、斩首等。
  • 虎穴龙潭:比喻危险或困难的地方。
  • 杀一儆百:通过惩罚一人来警戒众人。

赏析

这首诗节选自《水浒传》第四十九回,讲述了毛仲义和毛太公父子利用权势,陷害了解珍、解宝的经过。诗中详细描绘了毛仲义设下的阴谋诡计,以及解珍、解宝最终陷入绝境的悲惨境遇。此外,诗中也透露出封建社会的黑暗腐败和人性的扭曲,以及正义与邪恶之间的激烈冲突。通过对这一事件的描述,读者可以深刻感受到当时社会的矛盾和冲突,以及对封建制度和人性善恶的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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