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明相资以为体,知行相资以为用。惟其各有致功,而亦各有其效,故相资以互用。则于其相互,益知其必分矣。同者不相为用,资于异者乃和同而起功,此定理也。

诚明相资以为体,知行相资以为用。注释:

  • :诚实,真诚。
  • :明智,智慧。
  • 相资:相互帮助,相互支持。
  • 以为:作为,视为。
  • :本体,核心。
  • :知识,理解。
  • :行动,实践。
  • 相资以为用:相互帮助,互相支持。译文: 诚信和明智是构成本质的要素,知识与行动则是实现功能的依据。因为各自都能达到其目标并且取得效果,所以相互辅助,互相使用。因此,它们在相互作用时更能明确各自的特性。赏析: 王夫之认为,“诚”和“明”作为本体,“知”和“行”作为功能,各自独立却各司其职,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完整的体系。这种观点强调了个体在集体中的作用,以及个体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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