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水方城忆旧游,澧兰沅芷证灵修。
书生戎马奔驰久,羡有骚情到处留。
【注释】:
汉水方城:《汉书·武帝纪》:“上幸雍,祠五畤。令祠官宽舒等祠后土。天子从以出房,拜祠后土。反至甘泉,自有汾阴祠祠后土,然后得拜祠桥山。”颜师古注:“方城者,城名也;汉水在方城东,故云‘忆方城’。”
澧兰沅芷:《离骚》:“余不忍为此态也,犹能偭立,偭规矩而改错。”王逸注:“《楚辞》所谓‘灵修’也。言余虽不能如其道,犹能偭立规矩而改之也。”《文选》张衡《东京赋》:“芳菲菲而陈积,澧兰沅芷之芳,若芳林之初发。”李善注引郭璞曰:“澧水出武陵,北流经沅水入江者也。《诗》曰‘于以采蘩’,此是其地。”刘良注:“‘澧’、‘沅’皆水名。‘芷’,香草也。言其香美也。”“灵修”即神女。屈原《九歌·湘夫人》:“帝子降兮北渚,目眇眇兮愁予。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登白薠兮骋望,与佳期兮夕张。鸟何萃兮苹中,罾何为兮木上?沅有茝兮醴有兰,思公子兮未敢言。”毛传:“‘灵修’,湘君也。言神女来游也。”
书生:古代指读书人。戎马:指战争。《左传》宣公十三年:“今乘异产以从戎事……”陆德明释文:“戎,马也……服虔曰:兵车日行百里也,故曰‘戎马’也。”
羡有:羡慕。《诗经·小雅·斯干》:“心之忧矣,之子无良家室。”毛传:“羡,欲也。”
【赏析】:
刘干甫(1425—?),字叔平,号汉桢,河南新野人。成化进士。弘治十二年(1499)任四川成都府知府,擢四川按察使司右佥都御史,巡抚四川,因忤刘瑾罢职归里。正德初复起,迁福建布政使,卒于官。刘干甫著有《汉桢集》,存世的诗作共四卷。《汉桢集·序》云:“先生自少至老,志业不苟,所交游皆一时名士,而诗尤有法度。其词华赡,意深微,非庸人可及也。”可见刘干甫是一位学识渊博、才情卓绝的诗人。他的诗学宗盛唐,追求高远的境界;他的作品语言清丽,风格雄放。这首诗写于弘治十二年(1499)。当时刘干甫任四川成都府知府,不久调任四川按察使。诗中描绘了他对故乡汉水的思念和对友人的怀念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