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必观是中国清朝时期的官员,字幼眉,是江西奉新人。他生于清嘉庆七年(1802年),卒于逝世时间不详,在清代的官场上,他曾经在1830年接替顾邻担任台湾知县。
徐必观的仕途开始于清嘉庆七年(1802年),当时他中进士,这标志着他在科举考试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此后,他在道光七年(1827年)开始了他的官职生涯,先是署凤山知县。随后,由于工作需要或个人原因,他先后改任台湾知县及再次担任凤山知县。
作为一个官员,徐必观的工作范围涉及行政、司法等多个领域。作为台湾知县,他的职责包括管理该区域的行政事务、监督地方官吏的执行情况、处理民众的申诉等。在处理地方事务的过程中,徐必观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还需要有一定的治理经验和政治智慧。
徐必观是一位典型的清朝官员,他通过科举考试进入官场,历任多个官职,并在其任期内努力推动当地的发展与稳定。尽管历史已经远去多年,但他的贡献和成就仍值得后人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