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有当黑不肯黑,事有当白不肯白。
【注释】
物有当黑不肯黑:物,事情。事有当白不肯白:事,事情。黑、白,指是非。当,应当。
【译文】
事物中有些是该受谴责的却不去谴责;事情上有些应受赞扬的却不去赞扬。
【赏析】
这首诗是作者对当时黑暗政治的强烈抗议,表现了作者对正直之士的同情和尊敬,也表达了作者忧国忧民的思想感情。全诗语言简洁明快,直抒胸臆,不假修饰,充分地体现了作者“诗言志”的特色。
首句以反诘的语气,直陈世间许多事情,并非如人们所见所闻的那样。第二句进一步指出,在处理事情时,往往有许多该受谴责的事被掩盖起来了。第三句再从相反的方向进行论述,说明有时该受赞扬的事情反而受到了压抑。
此诗采用反复咏叹的方式,把作者对正直之士的同情和尊敬之情表现得淋漓尽致。诗人用反语,将一些事实加以歪曲,以表达自己的观点和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