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 · 卷五十七 · 列传第十七 · 蔡廓 子兴宗

蔡廓,字子度,济阳考城人也。曾祖谟,晋司徒。祖系,抚军长史。父綝,司徒左西属。廓博涉群书,言行以礼。起家著作佐郎,时桓玄辅晋,议复肉刑,廓上议曰“夫建封立法,弘治稽化,必随时置制,德刑兼施。贞一以闲其邪,教禁以检其慢,洒湛露以膏润,厉严霜以肃威,晞风者陶和而安恬,畏戾者闻宪而警虑。虽复质文迭用,而斯道莫革。肉刑之设,肇自哲王。盖由曩世风淳,民多惇谨,图像既陈,则机心冥戢,刑人在涂,则不逞改操,故能胜残去杀,化隆无为。季末浇伪,法网弥密,利巧之怀日滋,耻畏之情转寡,终身剧役,不足止其奸,况乎黥劓,岂能反其善。徒有酸惨之声,而无济治之益。至于弃市之条,实非不赦之罪,事非手杀,考律同归,轻重均科,减降路塞,钟、陈以之抗言,元皇所为留愍。今英辅翼赞,道邈伊、周,虽闭否之运甫开,而遐遗之难未已。诚宜明慎用刑,爱民弘育,申哀矜以革滥,移大辟于支体,全性命之至重,恢繁息于将来。使将断之骨,荷更荣于三阳,干时之华,监商飙而知惧。威惠俱宣,感畏偕设,全生拯暴,于是乎在”
迁司徒主簿,尚书度支殿中郎,通直郎,高祖太尉参军,司徒属,中书、黄门郎。以方鲠闲素,为高祖所知。及高祖领兖州,廓为别驾从事史,委以州任。寻除中军咨议参军,太尉从事中郎。未拜,遭母忧。性至孝,三年不栉沐,殆不胜丧。服阕,相国府复板为从事中郎,领记室。宋台建,为侍中,建议以为“鞫狱不宜令子孙下辞明言父祖之罪,亏教伤情,莫此为大。自今但令家人与囚相见,无乞鞫之诉,使足以明伏罪,不须责家人下辞”朝议咸以为允,从之。
世子左卫率谢灵运辄杀人,御史中丞王准之坐不纠免官,高祖以廓刚直,不容邪枉,补御史中丞。多所纠奏,百僚震肃。时中书令傅亮任寄隆重,学冠当时,朝廷仪典,皆取定于亮,每咨廓然后施行。亮意若有不同,廓终不为屈。时疑扬州刺史庐陵王义真朝堂班次,亮与廓书曰“扬州自应著刺史服耳。然谓坐起班次,应在朝堂诸官上,不应依官次坐下。足下试更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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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蔡廓子兴宗》是宋代司马光所作的一篇散文,收录在《宋书·列传第十七》,本文记述了蔡廓、蔡兴宗兄弟二人的事迹。蔡廓为北齐人,曾任秘书监一职;蔡兴宗则出身于南朝梁,曾任太常卿之位。

文章讲述了蔡廓和蔡兴宗的生平事迹,并对他们的才能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作者也提到了他们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在政治上的贡献。
这篇文章不仅展示了宋代文学作品中对于历史人物的关注与描绘,同时也体现了司马光作为史学家严谨治学的态度和对历史事件的高度概括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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