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平公作琴,大弦与小弦同,使师旷调之,终日而不能成声,公怪之,师旷曰:「夫琴大弦为君,小弦为臣,大小异能,合而成声,无相夺伦,阴阳乃和。今君同之,失其统矣,夫岂瞽师所能调哉?」

译文:

晋平公制作了一把琴,大弦与小弦一样粗,让师旷弹奏它,整天也没有能调出声音来。晋平公感到很奇怪,师旷说:“这把琴大弦是君的,小弦是臣的,大小不同,却能和谐地发出声音,这是阴阳调和。现在您把它们调成一样粗,就违背了这一规律,难道是瞽师所能调的吗?”

注释:

  1. 晋平公:春秋时期晋国的国君。
  2. 琴:一种古代弹拨乐器。
  3. 同:相同。
  4. 师旷:人名,春秋时期的著名音乐家、乐理家。
  5. 调之:弹奏。
  6. 终日而不能成声:整天也没有能调出声音来。
  7. 怪之:感到奇怪。
  8. 瞽师:盲人,这里指没有受过音乐训练的人。
  9. 统:规律,法则。
  10. 失其统:违背了这一规律。
  11. 岂:表示反问的语气词。
    赏析:
    这首诗以晋平公制作一把同大弦小弦一样粗的琴为背景,通过师旷对琴音的调整,表达了音乐中大弦代表君主、小弦代表臣子的思想。诗中运用了对比手法,将大弦和小弦的不同之处和它们共同发出的美妙声音进行对比,强调了阴阳调和的重要性。同时,诗人通过师旷的话,暗示了君主应该尊重臣下的意见,不要违背规律,否则就会像盲人一样,无法正确地调整琴音。整首诗语言简洁明快,富有哲理性,体现了儒家思想中的“礼”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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