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有所忿鉣”一条。

先生曰:“忿鉣几件,人心怎能无得,只是不可‘有’耳。凡人忿鉣,着了一分意思,便怒得过当,非廓然大公之体了。故有所忿鉣,便不得其正也。如今于凡忿鉣等件,只是个物来顺应,不要着一分意思,便心体廓然大公,得其本体之正了。且如出外见人相斗,其不是的,我心亦怒。然虽怒,却此心廓然,不曾动些子气。如今怒人,亦得如此,方才是正。”

诗句

问“有所忿鉣(èn gǔ)”一条。

译文

询问关于“有愤怒的情绪”的条目。

注释

  • 忿鉣(fèn gǔ):愤怒。

    赏析

    这段对话出自明代哲学家王阳明的《传习录·卷下·门人黄直录》,是王阳明与其学生之间的一次讨论。在这次对话中,王阳明回答了学生关于“愤怒”的问题,强调了“愤怒”的本质和对待愤怒的正确态度。王阳明认为,愤怒是一种情绪反应,人们可能会对某些事情产生愤怒的情绪,但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处理这种情绪。如果只是简单地生气,而不是深入思考,那么愤怒就会变成一种负面的力量,影响我们的判断和行为。
    王阳明通过这段话传达了一种深刻的哲学观点:我们应该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特别是愤怒的情绪。当我们面对愤怒的情绪时,应该保持冷静,不要让它主导我们的行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保持内心的平静和公正,避免被愤怒的情绪所左右。
    这段话也强调了“物来顺应”的理念。这意味着我们应该以一种顺其自然的态度对待生活中的各种情况,不被事物的表面现象所迷惑。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事物的本质,并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王阳明的这段话教导我们要以平和的心态对待生活中的各种情绪,尤其是愤怒的情绪。通过培养内心的平静和公正,我们可以更好地应对生活中的变化,实现个人的成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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