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有余叟者,好琵琶,闻人有工为此技者,不远千里迎致之,学其术。客为琵琶来者,终日座为满,久之,果大工,号南中第一手。然以是倾其产千金,至不能给衣食。乃操琵琶弹于市,乞钱自活,卒无知者,不能救冻馁,遂抱琵琶而饿死于秦淮之涯。今仆之文章,乃余叟之琵琶也。然而琵琶者,夷部之乐耳,其工拙得丧,可以无论。至若吾辈之所为者,乃先王之遗,将以明圣人之道,穷造化之微,而极人情之变态 ,乃与夷部之乐同其困踬颠倒。将遂碎其琵琶以求免予穷饿,此余之所不为也。呜呼!琵琶成而适以速死,文章成而适以甚其穷。足下方扬眉瞬目,奋袂抵掌,而效仆之所为,是又一余叟也。然为余叟者,始能知余叟之音,此仆之所以欲足下之序吾文也。

这首诗描述了秦淮河上的余叟,他擅长弹琵琶,因为精通此道,不远千里从外省请到一位琵琶高手来教。余叟日夜苦练,终于成为南中第一手。然而,他倾尽家产学琵琶,以至于无法维持生计,最后在街头卖艺乞讨,最终饿死在秦淮河畔。诗人用余叟的故事来比喻自己的作品,指出文章的成败与琵琶的成败不同,文章的成功可以使人们摆脱贫困,而琵琶的失败却只能带来死亡。诗人认为,真正的艺术应该是高尚的,而不是为了追求名利而牺牲生命。最后,诗人希望读者能够理解自己的用心良苦,不要过于追求名利而忽略了艺术的本质。

赏析:

这首诗以余叟的经历为引子,揭示了文人墨客在追求功名利禄的过程中往往会迷失自我,甚至走上不归路的悲哀。诗人通过对比琵琶和文章的不同命运,表达了对艺术本质的理解和尊重。他认为真正的艺术应该超越物质利益,达到心灵的自由和独立。这种观点体现了诗人对艺术的高度认识和深刻感悟。同时,诗人也鼓励读者要有自己的追求和理想,不要被名利所迷惑,要坚守自己的信念和价值观。这种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是值得我们学习和传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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