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妹与之亡,自初生而汝母即捐,福命苦矣;
儿女安所恋,惟将死以其婿见托,情辞惨然。

静宜,字宜生,是唐代宰相郑余庆的孙女。她的父亲郑余庆与李师道有姻亲关系。

【注释】 姊妹:这里指女儿。之:代词,指静宜。与:和。亡:死亡或离去。自:从……起。初生而汝母即捐:指静宜出生不久,母亲就去世了。福命:好命运。苦矣:很不幸。儿女:这里指女儿。安所恋:哪里能留恋。惟将死以其婿见托:只有到死时把女儿托付给丈夫。情辞(qín cí)惨然:形容语言凄恻悲伤。

译文:

静宜十五岁时失去了她的女儿,姐妹们和她一同离开了人世,从她出生开始,她的母亲就去世了,她的一生是多么不幸;

女儿死后,谁还能留恋呢?只是到了死的时候,把女儿托付给丈夫照顾,她的语言和表情多么凄恻悲伤。

赏析:

这首诗是郑余庆在悼念其女静宜时所作。诗人以“福命”二字概括了静宜生前的处境,“自初生而汝母即捐”,“福命苦矣”,可见静宜自幼丧母,生活十分艰苦,因此对女儿非常疼爱。然而,女儿却不幸夭折了,诗人对此感到悲痛不已,因而写下了这首诗来表达自己内心的哀伤之情。

诗人在诗中运用了许多典故和成语,使诗歌更加富有韵味和深度。例如,“姊妹与之亡”中的“姊妹”指的是姐姐妹妹们,“与之亡”指的是她们都死了;“自初生而汝母即捐”中的“汝母”指的是妻子,“即捐”表示去世了。此外,诗人还巧妙地使用了“惟将死”、“情辞惨然”等词语,表达了他对女儿的深深思念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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