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蹉跎。
老追悔。
纵强闻经筋力败。
将钱布施男女嗔。
用物设斋妻子怪。

【解析】

本诗是《大乘起信论》中的“普劝四众依教修行”之“人定亥”的第九首。全诗共九句,其释义如下:

第一句:“少时蹉跎”,指年轻时没有及时醒悟,不珍惜光阴,虚度年华。“蹉跎”意为耽误时间,消磨岁月。

第二句:“老来追悔”,指老年时后悔不已,悔恨当初年轻时没有好好把握机会。“追悔”意为后悔,追思,追念。

第三四句:“纵强闻经筋力败”,意谓尽管有坚强的意志和力量,但最终仍会失败。“强”即勉强、努力;“筋力”指身体的力量;“败”意为失败。

第五六句:“将钱布施男女嗔”,意谓即使有钱布施给男女,他们也会感到愤怒。“嗔”意为恼怒、怨恨。

第七八句:“用物设斋妻子怪”,意谓即使准备斋饭供家人享用,家人也会感到奇怪。“设斋”指准备斋食;“妻子”意同家人;“怪”意为奇怪,惊讶。

赏析:

此诗以“少”“老”为线索,分别描写了年少时不珍惜时间,老年时后悔莫及的情景。全篇运用对比手法,通过对比少年时的“少时蹉跎”,来表现老年时的“老来追悔”;通过对比少年时“纵强闻经筋力败”,来突出老年时“将钱布施男女嗔”;通过对比少年时“用物设斋妻子怪”,来衬托老年时“老来追悔”。全诗构思精巧,语言简练,富有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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