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曰:“《五经》亦只是史。史以明善恶,示训诫。善可为训者,时存其迹以示法;恶可为戒者,存其戒而削其事以杜奸。”
爱曰:“存其迹以示法,亦是存天理之本然;削其事以杜奸,亦是遏人欲于将萌否?”
先生曰:“圣人作经,固无非是此意,然又不必泥着文句。”
爱又问:“恶可为戒者,存其戒而削其事以杜奸,何独于《诗》而不删郑、卫?先儒谓‘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然否?”
先生曰:“《诗》非孔门之旧本矣。孔子云:‘放郑声,郑声淫。’又曰:‘恶郑声之乱雅乐也。’‘郑、卫之音,亡国之音也。’此是孔门家法。孔子所定三百篇,皆所谓雅乐,皆可奏之郊庙,奏之乡党,皆所以宣畅和平,涵泳德性,移风易俗,安得有此!是长淫导奸矣。此必秦火之后,世儒附会,以足三百篇之数。盖淫?之词,世俗多所喜传,如今闾巷皆然。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是求其说而不得,从而为之辞。”
诗句:又曰:“《五经》亦只是史。史以明善恶,示训诫。善可为训者,时存其迹以示法;恶可为戒者,存其戒而削其事以杜奸。”
译文:先生说:“《五经》只不过是史书。史书是用来明善恶的,用来展示教训。好的可以作为榜样,要保存它的事迹来给后人看以便学习;恶的可以用它来告诫人,要保留它作为戒律但不要保存那些坏事本身以免助长邪恶。”
注释:《五经》是儒家经典著作的总称,包括《诗经》、《尚书》、《礼记》、《周易》、《春秋》。史书是用来记载历史事实的,其中蕴含着善恶的善恶观念,用以引导人们向善或警示人们远离邪恶。
诗句:爱曰:“存其迹以示法,亦是存天理之本然;削其事以杜奸,亦是遏人欲于将萌否?”
译文:徐爱回答说:“保存它的事迹来示范给人看,这也是一种保存天理的根本原则;删除那些事情来防止邪恶的发生,这也是在邪恶即将产生的时候就阻止它,对吗?先生。”
注释:存,保存、保持,此处表示保存事迹。天理,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存在的普遍规律。
诗句:先生曰:“圣人作经,固无非是此意,然又不必泥着文句。”
译文:先生说:“圣人作经,固然不外乎这些道理,但也不必拘泥于文字的表述。”
注释:泥着,拘泥于某种固定形式或习惯。这里的“泥”字用来形容对经典的过分死板理解或应用。
诗句:爱又问:“恶可为戒者,存其戒而削其事以杜奸,何独于《诗》而不删郑、卫?先儒谓‘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然否?”
译文:徐爱又问:“对于那些可以做为警戒之事,我们保留它们的警戒意义同时去除它们本身,为什么唯独对于《诗经》中的《郑风》和《卫风》不进行删减呢?先儒认为‘恶的行为可以警戒人的逸志’,但是这是真的吗?”
注释:恶,指的是不好的事或不好的人。戒,警诫之意。惩创,惩治并激励。逸志,放纵的志向。郑、卫,指春秋时期郑国和卫国的民间音乐,这里特指郑国的淫靡之风。
赏析:这首诗是徐爱针对先生的教诲而提出的疑问。他首先询问了《五经》的真正作用,然后探讨了如何通过文献来规范行为的问题。接着,他提出了一个问题关于《诗经》中某些诗歌是否应该被删减,以及这种删减是否会影响教化的效果。这些问题反映了他对经典诠释的困惑以及对教化作用的深刻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