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孚曰:“先儒谓‘一草一木亦皆有理,不可不察’,如何?”
先生曰:“夫我则不暇。公且先去理会自己性情,须能尽人之性,然后能尽物之性。”
日孚悚然有悟。
【解析】
本题考查理解诗歌内容和赏析作者感情的能力。解答此题的关键是在理解全诗大意的基础上,根据题目的要求作答。首先阅读全篇,把握诗中各句所写内容,这是作答本题的关键。然后抓住诗中主要的句子,分析其表情达意的作用。
“日孚曰:“先儒谓‘一草一木亦皆有理,不可不察’,如何?””,日孚说:“先儒认为‘一草一木也都有它的道理,不可以不仔细考察’,这是什么意思呢?”这句话是日孚提出的问题,他向先生请教,希望老师能够给予回答。“夫我则不暇”,先生回答说自己没有时间去详细解释;“公且先去理会自己性情”,意思是你先去好好地修养自己的性情吧。
【答案】
“先儒谓‘一草一木亦皆有理,不可不察’,如何?”——日孚向先生请教,希望先生能够给予回答。
“夫我则不暇”一一先生说自己没有时间去详细解释;“公且先去理会自己性情”,意思是你先去好好地修养自己的性情吧。
“须能尽人之性”,须:必须;尽:充分;人:指人的本性;性:天赋的本性。这句话的意思是要充分了解、认识人的本性(天性)。
“然后能尽物之性”——才能充分了解、认识万物的本性(天赋的本质)。
“物之性”:指万物的本性(本质)。
赏析:
这首诗是王阳明《传习录》中的一段对话。王阳明在回答学生薛侃的问题时,用通俗的语言阐明了儒家关于认识事物规律的思想。他认为,世界上的事物都有一定的规律,这些规律是人们认识事物的基础。因此,人们要想认识事物,就必须充分了解、认识事物的本性或本质。
从这段对话中,我们可以领会到王阳明强调“知行合一”的哲学思想及其方法论原则。王阳明认为,认识事物的过程就是一个实践的过程,只有在实践中才能获得对事物规律的正确认识。他还强调,认识事物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反复的过程,只有通过不断的实践和反复的学习,才能逐渐提高对事物规律的认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