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心之体,性也;性之原,天也。能尽其心,是能尽其性矣。《中庸》云:“惟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又云:“知天地之化育,质诸鬼神而无疑,知天也。”此惟圣人而后能然。故曰:此生知、安行,圣人之事也。

存其心者,未能尽其心者也,故须加存之之功。必存之既久,不待于存而自无不存,然后可以进而言尽。盖“知天”之“知”,如“知州”“知县”之“知”,知州则一州之事皆己事也,知县则一县之事皆己事也,是与天为一者也。“事天”则如子之事父,臣之事君,犹与天为二也。天之所以命于我者,心也,性也,吾但存之而不敢失,养之而不敢害,如“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者也。故曰:此学知、利行,贤人之事也。

至于“夭寿不二”,则与存其心者又有间矣。存其心者虽未能尽其心,固己一心于为善,时有不存则存之而已。今使之“夭寿不二”,是犹以夭寿二其心者也。犹以夭寿二其心,是其为善之心犹未能一也。存之尚有所未可,而何尽之可云乎?今且使之不以夭寿二其为善之心。若曰死生夭寿皆有定命,吾但一心于为善,修吾之身以俟天命而已,是其平日尚未知有天命也。“事天”虽与天为二,然己真知天命之所在,但惟恭敬奉承之而已耳。若“俟之”云者,则尚未能真知天命之所在,犹有所俟者也,故曰“所以立命”。立者“创立”之“立”,如“立德”“立言”“立功”“立名”之类。凡言“立”者,皆是昔未尝有而今始建立之谓,孔子所谓“不知命,无以为君子”者也。故曰:“此困知、勉行,学者之事也。”

以下是对《传习录·卷中·答顾东桥书·五》逐句释义及其相关注释的解析:

  1. 原文: 夫心之体,性也;性之原,天也。能尽其心,是能尽其性矣。
  • 注释: 心的本质,是本性;本性的根源,是天。能够充分地发挥自己的心的作用,就能够充分地发挥自己的本性。
  1. 原文: 存其心者,未能尽其心者也,故须加存之之功。
  • 注释: 那些想要保留自己内心活动的人,还没有完全地实现自己内心的活动。因此,必须增加保留和实现自己内心的活动的功夫。
  1. 原文: 必存之既久,不待于存而自无不存,然后可以进而言尽。
  • 注释: 当“知天”的“知”,如同“知州”“知县”的“知”,知州则一州之事都是己事,知县则一县之事都是己事,这就像与天为一体一样。“事天”则如同子之事父,臣之事君,这与天为二。天之所以命于我者,心也,性也,我只需保存它而不失去,养护它而不伤害,就如同父母全生养育我,子全归还父母那样。
  1. 原文: 故学者之事,学知利行,贤人之事也。
  • 注释: 因此,学者的事情是学习和知识、利益和行动,是贤人的事情。
  1. 原文: 至于“夭寿不二”,则与存其心者又有间矣。
  • 注释: 然后,如果使夭寿不二,那么与存其心者又有间隔了。
  1. 原文: 存之尚有所未可,而何尽之可云乎?
  • 注释: 然而,如果仅仅存之心,仍然存在着不能完成它的任务。那么,怎么能完成它呢?
  1. 注释: 接下来的内容继续讨论了“事天”的问题,并指出即使知道天命的存在,仍然需要保持敬畏的态度,并且要恭敬地对待上天给予的任务,而不是等待天命的到来。

该文主要探讨了人的心性本质、修养方法以及天命观念等哲学问题,强调了内心的修养和对天命的尊重。通过不断的学习、实践和反思,以达到完善自我、顺应天命的境界。这不仅是对个人道德修养的要求,也是对社会和谐稳定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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