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呼!忠烈尝恨可程在北,当易姓之间,不能仗节,出疏纠之。岂知身后乃有弟妇,以女子而踵兄公之余烈乎?梅花如雪,芳香不染。异日有作忠烈祠者,副使诸公,谅在从祀之列,当另为别室以祀夫人,附以烈女一辈也。

【注释】

呜呼:感叹词。恨可程:恨可程之无节操,指可程之忠义。北:指北方的异族人。当易姓之间:在改朝换代之时。不能仗节:不能持节抗敌。出疏纠之:提出奏章弹劾之。身后:死后。有弟妇:指可程之妻弟媳。踵兄公之余烈:继承哥哥可程的遗志。梅花:梅花岭上的梅花,这里比喻可程的品格。如雪:如同雪一样纯洁。芳香不染:梅花清香,不受污染。异日:他日,以后。有作忠烈祠者:将来要建立一座忠烈祠。副使诸公:主管副职的官员们。谅:相信。在从祀之列:在从祀神主的行列中。当另为别室以祀夫人:应当另外设置一个房间来祭祀可程的妻子。附以烈女一辈也:附上一位忠烈女子等一起祭祀。

【赏析】

这首诗写于明代正德年间(1506—1521)。诗的前四句是作者对可程的赞颂,称赞他忠心耿耿,节操高尚;中间四句是作者对可程妻子的同情与尊敬,认为她继承丈夫的遗志,值得人们纪念和尊重;最后两句则是诗人对可程妻子的赞扬,认为她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忠烈女性。全诗通过赞美可程夫妇的忠烈精神,表达了作者对他们的崇敬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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