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丰官制既罢馆职,独置秘书监少监,丞郎、著作郎、佐郎、校书郎、正字,谓之「秘书省职事官」,然不兼领他局,专以校仇、著撰为职。元右间复置馆职,又诏辅臣悉举所知策试于学士院,已乃随官秩资序或授以秘阁集贤校理,或领内外职任,不必专在馆中。校书郎、正字凡试中者,满二年乃授校理。绍圣初,复罢之。建炎间,张参政守建请复召试馆职,然既试止除秘书省职事官,而校理直院之职迄不复置,盖考之不详也。

元右执政大抵欲参用祖宗官制,既复馆职,又俾侍从官咸带职为之。任尚书二年乃除直学士,御史中丞至谏议大夫满一年除待制,而以职为行、守、试。时议者多以为无益事实而徒为紊乱。然余观元丰官制,既职事官各有杂压,则既上者不可以复下,故自六尚书、翰林学士而除中丞,六曹侍郎而除给舍谏议,非不美而不免为左迁,若使带职而为之,则无此嫌矣。如苏黄门自翰苑除中丞带龙图阁学士,郑闳中穆尝为给事中,后复以宝文阁待制为国子祭酒,及前执政入为尚书,皆带殿学士之类。既近于为官择人之义,且于人品秩无伤,此则带职为便,其馀自依官制可也。

诗句:

却扫编·卷中

译文:

元丰官制已经废弃,但只设置了秘书监少监、丞郎、著作郎、佐郎、校书郎、正字等职位,统称为“秘书省职事官”,但并不兼任其它局的职务,专门负责校雠、撰写等职责。在元右期间又恢复了馆职制度,并诏令辅臣推荐所熟悉的人到学士院进行策试,然后根据官阶和资序授予秘阁集贤校理或领内外职务,不一定专门在馆中。校书郎、正字凡是考试合格者,满二年后才能授以校理。绍兴初年,再次取消这一制度。建炎年间,张参政守建请召试用馆职,然而即使试了也衹授与秘书省职事官,而校理直院的职位仍然没有恢复设立,大概是因为考据不够详细吧。

注释:

  1. 却扫编:“却”意为拒绝,“扫编”可能是指整理或编纂的意思。整体可能是说拒绝编纂或整理某部书籍的意思。
  2. 元丰官制:“元丰”是宋神宗赵顼的年号,“官制”指的是政府官员的制度安排。这里指的是宋代元丰年间制定的官员制度。
  3. 职事官:“职事官”是指专职的官职人员,即不兼任其他任何职务,专门负责某一具体事务的官员。
  4. 秘书省:中国古代的一个中央机构名,主要负责国家的重要文书、典籍的管理和保存。
  5. 杂压:“杂压”一词在这里可能意味着限制或束缚。
  6. 侍从官:“侍从官”指在皇帝左右辅佐政务的高级官员。
  7. 六尚书、翰林学士:这可能指的是宋代元丰时期设置的六位尚书和翰林学士等高级官员。
  8. 中丞至谏议大夫:这是宋代官职的名称,包括御史中丞到谏议大夫等。
  9. 职为行、守、试:这里的“职”可以理解为职位或职责,“行、守、试”则分别指地方官、太守以及试官(一种临时性质的官职)。
  10. 苏黄门:“苏黄门”应是指苏轼,宋朝著名的文学家、书画家、政治家,曾任翰林学士等职。
  11. 郑闳中穆:郑闳中穆可能是指郑宏中(字子穆)等人,他们曾任给事中、宝文阁待制(一种临时性的官职)等职。
  12. 国子祭酒:国子监的最高长官,相当于现在的大学校长。
  13. 殿学士:殿学士是宋代的一种高级官职名称,通常负责宫廷中的行政事务,类似于现代的国务院总理或部长等职务。

赏析:

这首诗是关于宋代元丰官制下的一些官职及其职责的描述。诗中提到了“秘书监少监”、“丞郎、著作郎、佐郎、校书郎、正字”等官职,这些都是宋代官制中的不同等级和职务。诗中提到的“校雠、撰述”则是这些官员的主要工作内容,这与当时的政治环境和文化背景密切相关。同时,诗中也提到了一些具体的人物,如苏轼、郑闳中等,他们都是当时的知名文人和官员,对当时的政治和文化都有重要影响。这首诗反映了宋代官制的特点,同时也展示了当时社会的政治和文化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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