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云,王之养子,年十二从张宪战,得其力,大捷,号曰“赢官人”,军中皆呼焉。手握两铁锤,重八十斤。王征伐,未尝不与,每立奇功,王辄隐之。官至左武大夫、忠州防御使。死年二十二,赠安远军承宣使。所用铁锤犹存。

张宪为王部将,屡立战功。绍兴十年,兀术屯兵临颖,宪破其兵,追奔十五里,中原大振。秦桧主和,班师。桧与张俊谋杀岳飞,诱飞部曲能告飞事者,卒无人应。张俊锻炼宪,被掠无完肤,强辩不伏,卒以冤死。景定二年,追封烈文侯。

正德十二年,布衣王大?发地得碣石,乃崇封焉。郡守梁材建庙,修撰唐皋记之。

牛皋墓在栖霞岭上。皋字伯远,汝州人,岳鄂王部将,素立战功。秦桧惧其怨己,一日大会众军士,置毒害之。皋将死,叹曰:“吾年近六十,官至侍从郎,一死何恨,但恨和议一成,国家日削。大丈夫不能以马革裹尸报君父,是为叹耳!”

岳云,王之养子,年十二从张宪战,得其力,大捷,号曰“赢官人”,军中皆呼焉。手握两铁锤,重八十斤。王征伐,未尝不与,每立奇功,王辄隐之。官至左武大夫、忠州防御使。死年二十二,赠安远军承宣使。所用铁锤犹存。
译文:岳云是王的养子,当时只有十二岁,就跟随张宪作战。在一次战斗中,他得到了张宪的帮助,赢得了一场大胜,因此被士兵们称为“赢官人”。他的手中握着两把重达八十斤的大铁锤。在王的征战中,他从未缺过阵,每当有重大的战役,他总能取得胜利,王总是把他的胜利归为个人功劳,从不公开表扬他。岳云的官职最终达到了左武大夫和忠州防御使。他在二十二岁时因病去世,死后被追封为安远军承宣使。他手中的那对大铁锤至今仍保存着。
赏析:这首诗通过描写岳云的英勇事迹和他死后的待遇,表达了作者对岳飞将军的敬仰和对他的不幸遭遇的同情。诗中通过对岳云的描述,展现了他的勇猛和忠诚,同时也揭示了当时朝廷的腐败和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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