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朝之制:食邑满万户乃封国公,惟见任宰相与官为三公者,则通计实封,满万便封国公。杜正献公既致仕,因郊祀当加恩,而食邑未满万户,特诏封祁国公,盖异礼也。其后遗表有曰:「非万户而忝赐履之封,自三少而席司成之重。」盖谓是云。
杨文公亿初入馆时年甚少,故事,初授馆职必以启事谢先达,时公启事有曰:「朝无绦灌,不妨贾谊之少年;坐有邹枚,未害相如之末至。」一时称之。
故事,臣僚封赠母、祖母不问生没,并加「太」字,曰:「太夫人、太君。政和间,待制刘安上建言:「太者,事生之尊称也。封母而别之,所以致别于其妇。既没,并祭于夫,若加之尊称,则是以尊临其夫也。以尊临夫,于名义疑若未正。」自是,始诏命妇追封并除去「太」字。逮《绍兴新书》,复仍旧制。晏尚书敦复领吏部,援刘待制之言申明,且引《汉文帝纪》:「七年冬十月,令列侯太夫人、夫人无得擅征捕。」注谓列侯之妻称夫人,列侯死,子复为列侯,仍得称太夫人,盖此义也。于是追封始不复称「太」云。按:帝者之祖母称太皇太后,既升祔,皆止称皇后,正此比也。
诗句
却扫编·卷上
译文
国朝制度规定,食邑满万户便封为国公,只有当任宰相和官至三公的人,才会通算实封的数额,一旦达到万户就封为国公。杜正献公已经退休,因郊祀时皇帝应该给他加恩,他的食邑还没满万户,特令他被封为祁国公,这是异于常规的待遇。后来他去世前在遗表中说:“不是万户而辱没赐履之封,从三少开始就坐享司成之重。”这是指这个情形。
杨文公亿当初入馆时年龄尚小,按照惯例,初授馆职必须以启事谢先达,当时公的启事中有这样的话:“朝中无权术,不妨贾谊之少年;座有邹枚,未害相如之末到。”当时人们都称颂他。
按惯例,大臣死后,其母、祖母不问生死,都加“太”字,称“太夫人、太君”。政和年间,待制刘安上书说:“‘太’是尊称生者的意思。封赠母亲却另立一个‘太’字,是为了区分于她所嫁男子的妻子。一旦去世,应一并祭祀于丈夫,如果再加上尊称‘太夫人’,那就是用尊者来压其夫了。用尊者压夫,在名分上似乎不太合适。”于是从这时开始,朝廷下令追封母亲并除去“太”字。到了《绍兴新书》里,又恢复了原来的制度。晏尚书敦复领吏部,援照刘安的意见重新申明,并且引述《汉文帝纪》:“七年冬十月,命令列侯的太夫人、夫人不得擅自征召捕捉。”注释说列侯的妻子称为夫人,等到列侯去世后,他的儿子又成了列侯,还可以再称太夫人,这就是这个意思。因此追封母亲不再称“太”了。按照:帝者的祖母称为太皇太后,既升祔庙,都只称皇后,就是这个道理。
赏析
这首诗主要讨论的是古代官员及其母、祖母的封号问题。诗中提到了“国朝之制”,即古代国家制度的相关规定。诗中的“食邑”、“封国公”等词汇都是封建社会中对高级官员的封赏。诗中也提到了一些具体的实例,如杜正献公因为郊祀而得到特殊待遇,以及杨文公亿初入馆时的启事。这些内容反映了古代官场的一些具体情况。
诗中还涉及到了关于母亲和祖母的封号问题。诗中提到“朝无绦灌,不妨贾谊之少年;坐有邹枚,未害相如之末到”,这两句话表达了对于母亲和祖母不同对待的看法。诗中认为应该尊重母亲的地位和尊严,不应该因为父亲的身份而轻视母亲。同时,诗中还强调了对于长辈的尊重,不应该因为年轻而忽视他们的存在。这种观点体现了古代社会对于家庭关系和尊卑观念的重视。
这首诗通过对古代官场情况的描述和对于母亲和祖母的不同对待的探讨,反映了古代社会的价值观和文化传统。同时,诗中也体现了作者对于家族关系的尊重和对于长辈的敬爱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