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一书,有同树异枝、同枝异叶、同叶异花、同花异果之妙。作文者以善避为能,又以善犯为能。不犯之而求避之,无所见其避也;惟犯之而后避之,乃见其能避也。如纪宫掖,则写一何太后,又写一董太后;写一伏皇后,又写一曹皇后;写一唐贵妃,又写一董贵人;写甘、糜二夫人,又写一孙夫人,又写一北地王妃;写魏之甄后、毛后,又写一张后:而其间无一字相同。纪戚畹,则何进之后,写一董承,董承之后,又写一伏完;写一魏之张缉,又写一吴之钱尚:而其间亦无一字相同。写权臣,则董卓之后,又写李傕、郭汜;傕、汜之后,又写曹操;曹操之后,又写一曹丕;曹丕之后,又写一司马懿;司马懿之后,又并写一师、昭兄弟;师、昭之后,又继写一司马炎,又旁写一吴之孙綝:而其间亦无一字相同。其他叙兄弟之事,则袁谭与袁尚不睦、刘琦与刘琮不睦,曹丕与曹植亦不睦,而谭与尚皆死,琦与琮一死一不死,丕与植皆不死,不大异乎!叙婚姻之事,则如董卓求婚于孙坚,袁术约婚于吕布,曹操约婚于袁谭,孙权结婚于刘备、又求婚于云长,而或绝而不许,或许而复绝,或伪约而反成,或真约而不就,不大异乎?至于王允用美人计,周瑜亦用美人计,而一效一不效,则互异;卓、布相恶,傕、汜亦相恶,而一靖一不靖,则互异。献帝有两番密诏,则前隐而后彰;马腾亦有两番讨贼,则前彰而后隐:此其不同者矣。吕布有两番弑父,而前动于财,后动于色;前则以私灭公,后则假公济私,此又其不同者矣。赵云有两番救主,而前救于陆,后救于水;前则受之主母之手,后则夺之主母之怀:此又其不同者矣。若夫写水不止一番,写火亦不止一番。曹操有下邳之水,又有冀州之水;关公有白河之水,又有罾口川之水。吕布有濮阳之火,曹操有乌巢之火,周郎有赤壁之火.陆逊有猇亭之火,徐盛有南徐之火,武侯有博望、新野之火,又有盘蛇谷、上方谷之火:前后曾有丝毫相犯否?甚者孟获之擒有七,祁山之出有六,中原之伐有九,求其一字之相犯而不可得。妙哉文乎!譬犹树同是树,枝同是枝,叶同是叶,花同是花,而其植根、安蒂、吐芳、结子,五色纷披,各成异采。读者于此,可悟文章有避之一法,又有犯之一法也。
诗句:
读《三国志》法
译文:
研究《三国志》的方法。
注释:
- 《三国志》:中国东汉末年及三国时期的历史著作,由西晋人陈寿所撰,记述了魏、蜀、吴三国的兴亡。
- 法:这里指方法或者方式。
赏析:
这首诗通过对《三国志》的阅读和研究,提出了一个关于历史写作的基本观点和方法。诗中以“树同是树”为例,形象地比喻了同一事物在不同情况下可能展现出的不同面貌和特性。同样,在描述历史人物、事件时,也强调了作者在处理相同主题或对象时,可能会有不同的表现手法和叙述技巧。
诗中提到通过“读《三国志》”,可以了解到历史的不同层面和细节,包括政治策略、军事战术、人物性格等。这是历史研究中的一种普遍方法,通过深入分析史料,揭示过去的真实情况。
“法”在这里指的是研究的方法或策略,诗人强调了在研究历史时需要灵活运用不同的方法和技巧,以达到更好的研究和理解效果。例如,在描述人物关系时,既可以选择直接描写,也可以采用隐喻或象征的方式,使文本更具艺术性和深度。
诗中的比喻还体现了一种对历史多样性的尊重和理解。历史是由无数个“同是树”构成的整体,每个部分都独具特色和价值。通过研究这些不同的部分,我们可以更全面地把握历史的全貌。
诗歌通过对《三国志》的研究方法进行探讨,展现了历史学研究的复杂性和多维性。同时,它也鼓励读者在阅读和研究中,要善于发现和欣赏历史中的多样性和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