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仁甫在四川住了三年,尽得其传。当时正是粤匪扰乱的时候,他从四川出来,就在湘军、淮军营盘里混过些时。因上两军,湘军必须湖南人,淮军必须安徽人,方有照应。若别省人,不过敷衍故事,得个把小保举而已,大权万不会有的。此公已保举到个都司,军务渐平。他也无心恋栈,遂回家乡,种了几亩田,聊以度日,闲暇无事,在这齐、豫两省随便游行。这两省练武功的人,无不知他的名气。他却不肯传授徒弟,若是深知这人一定安分的,他就教他几手拳棒,也十分慎重的。所以这两省有武艺的,全敌他不过,都俱怕他。若将此人延为上宾,将这每月一百两交付此人,听其如何应用。大约他只要招十名小队,供奔走之役,每人月饷六两,其余四十两,供应往来豪杰酒水之资,也就够了。
诗句:老残游记 · 第七回 · 借箸代筹一县策 纳楹闲访百城书
译文:老残游历四川三年,精通其武术,因粤匪扰乱时期,他混入湘军和淮军营盘,得到赏识。他认为两军必须湖南人和安徽人,才能得到信任,否则只是敷衍故事,得不到大权。他已保举为都司,军务逐渐平息。他不留恋官场,于是回到家乡种田度日,闲暇时在齐、豫两省随意游历。这两省有武术的人,都怕他。如果将此人作为上宾,每月支付一百两,听其安排应用。大约只要招十名小队,供奔走之役,每人月饷六两,其余四十两用于供应往来豪杰酒水。
注释:刘仁甫(字子振),清代武学大师,精通各种武术技艺。他在四川期间,因粤匪扰乱时期,混入湘军和淮军营盘。他认为两军必须湖南人和安徽人,才能得到信任,否则只是敷衍故事,得不到大权。他已保举为都司,军务逐渐平息。他不留恋官场,于是回到家乡种田度日,闲暇时在齐、豫两省随意游历。这两省有武术的人,都怕他。如果将此人作为上宾,每月支付一百两,听其安排应用。大约只要招十名小队,供奔走之役,每人月饷六两,其余四十两用于供应往来豪杰酒水。
赏析:这首诗描绘了刘仁甫的一生。他精通各种武术技艺,在广东地区被广泛认可。他在两江总督衙门任职期间,曾与太平天国作战并取得了胜利。后来他回到家乡种田度日,闲暇时在齐、豫两省随意游历。这两省有武术的人,都怕他。如果将此人作为上宾,每月支付一百两,听其安排应用。大约只要招十名小队,供奔走之役,每人月饷六两,其余四十两用于供应往来豪杰酒水。整首诗通过描绘刘仁甫的生活和成就,展现了他的才华和影响力。同时,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动荡和人们对于武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