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这河南、山东、直隶三省,及江苏、安徽的两个北半省,共为一局。此局内的强盗计分大小两种:大盗系有头领,有号令,有法律的,大概其中有本领的甚多;小盗则随时随地无赖之徒,及失业的顽民,胡乱抢劫,既无人帮助,又无枪火兵器,抢过之后,不是酗酒,便是赌博,最容易犯案的。譬如玉大尊所办的人,大约十分中九分半是良民,半分是这些小盗。若论那些大盗,无论头目人物,就是他们的羽翼,也不作兴有一个被玉大尊捉着的呢。但是大盗却容易相与,如京中保镖的呢,无论十万二十万银子,只须一两个人,便可保得一路无事。试问如此巨款,就聚了一二百强盗抢去,也很够享用的,难道这一两个镖司务就敌得过他们吗?只因为大盗相传有这个规矩,不作兴害镖局的。所以凡保镶的车上,有他的字号,出门要叫个口号。这口号喊出,那大盗就觌面碰着,彼此打个招呼,也决不动手的。镖局几家字号,大盗都知道的;大盗有几处窝巢,镖局也是知道的。倘若他的羽翼,到了有镖局的所在,进门打过暗号,他们就知道是那一路的朋友,当时必须留着喝酒吃饭,临行还要送他三二百个钱的盘川;若是大头目,就须尽力应酬。这就叫做江湖上的规矩。
诗句
老残游记 · 第七回 · 借箸代筹一县策 纳楹闲访百城书
译文
《老残游记》第七回中描述河南、山东和直隶三省,以及江苏和安徽的北半省,这些地区被描绘为一个复杂的社会环境。在这个环境中,存在两种不同层次的强盗:大盗和小盗。大盗具有头领、法律体系和组织能力;小盗则更依赖于随机抢劫,没有武器,抢后常酗酒或赌博。玉大尊处理的人中,大约十分之九是平民,其余则是小盗。虽然大盗与镖局有某种程度的接触,但并不常被抓到,因为他们之间有约定不伤害保镖。
注释
- 河南: 指中国历史上的一个省份。
- 山东: 指中国历史上的山东省。
- 直隶: 指中国的直辖区(今河北省)。
- 江苏: 指现在的江苏省。
- 安徽: 指今天的安徽省。
- 玉大尊: 可能是指一位管理地方治安的官员,名字未给出。
- 保镳: 保镖,负责保护重要人物的安全。
- 镖局: 古代一种提供运输和安全服务的机构,由镖师组成。
- 暗号: 一种信号或密码,用于传达特定信息而不被发现。
赏析
这段描述通过对比展示了清代社会的不同阶层和行为模式。大盗和小盗在社会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同时,也揭示了社会规则和秩序的存在,即使这些规则有时会对普通人构成威胁。此外,文中提到的“江湖规矩”体现了一种社会习俗和文化特征,暗示了社会交往中的相互尊重和理解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