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旃蒙协洽,尽著雍阉茂,凡四年。
高祖武皇帝四天监十四年(乙未,公元五一五年)
春,正月,乙巳朔,上冠太子于太极殿,大赦。
辛亥,上祀南郊。
甲寅,魏主有疾;丁巳,殂于式乾殿。侍中、中书监、太子少傅催光,侍中、领军将军于忠,詹事王显,中庶子代人侯刚,迎太子诩于东宫,至显阳殿。王显欲须明行即位礼,崔光曰:“天位不可暂旷,何待至明!”显曰:“须奏中宫。”光曰:“帝崩,太子立,国之常典,何须中宫令也!”于是光等请太子止哭,立于东序;于忠与黄门郎元昭扶太子西面哭十馀声:“止。光摄太尉,奉策进玺绶,太子跪受,服衮冕之服,御太极殿,即皇帝位。光等与夜直群官立庭中,北面稽首称万岁。昭,遵之曾孙也。
高后欲杀胡贵嫔,中给事谯郡刘腾以告侯刚,刚以告于忠。忠问计于崔光,光使置贵嫔于别所,严加守卫,由是贵嫔深德四人。戊午,魏大赦。己未,悉召西伐、东防兵。骠骑大将军广平王怀扶疾入临,径至太极西庑,哀恸,呼侍中、黄门、领军、二卫,云:“身欲上殿哭大行,又须入见主上。”众皆愕然相视,无敢对者。崔光攘衰振杖,引汉光武崩赵熹扶诸王下殿故事,声色甚厉,闻者莫不称善。怀声泪俱止,曰:“侍中以古义裁我,我敢不服?”遂还,仍频遣左右致谢。
先是,高肇擅权,尤忌宗室有时望者。太子太保任城王澄数为肇所谮,惧不自全,乃终日酣饮,所为如狂,朝廷机要无所关豫。及世宗殂,肇拥兵于外,朝野不安。于忠与门下议,以肃宗幼,未能亲政,宜使太保高阳王雍入居西柏堂省决庶政,以任城王澄为尚书令,总摄百揆,奏皇后请即敕授。王显素有宠于世宗,恃势使威,为世所疾,恐不为澄等所容,与中常侍孙伏连等密谋寝门下之奏,矫皇后令,以高肇录尚书事,以显与勃海公高猛同为侍中。于忠等闻之,托以侍疗无效,执显于禁中,下诏削爵任。显临执呼冤,直阁以刀镮撞其掖下,送右卫府,一宿而死。庚申,下诏如门下所奏,百官总己听于二王,中外悦服。
二月,庚辰,尊皇后为皇太后。
魏
资治通鉴 · 卷一百四十八 · 梁纪四
介绍
《资治通鉴》是一部包含时间最长的编年史巨著,并非专指“卷一百四十八·梁纪四”。《资治通鉴》全名为《资治通鉴 · 卷一百四十八 · 梁纪四》,是中国古代的一部史学巨著。它起于公元五三八年,至公元五五五年止,全书共计294卷,约300多万字。这部历史著作是由北宋的司马光主编,历时十九年(1078-1085)完成。
《资治通鉴》是一部编年体通史,以时间为线索,详细记录了从公元前403年至五代时期的中国历史。它的编纂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和文献价值,不仅为后来的历史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也对了解中国古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在《资治通鉴》中,“卷一百四十八·梁纪四”具体指的是南朝梁武帝的第四年(大同四年,戊午,公元五三八年),这一年发生在公元538年。在这一年中,发生了许多重要的历史事件,如皇帝冠礼、大赦、日食等。
《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八·梁纪四》作为其中的一章,记载了梁武帝即位后的第四年(公元538年)正月发生的一些重要事件,包括皇帝冠礼、大赦等。这些事件的记载不仅反映了当时的政治状况,也为研究当时的社会风俗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资治通鉴》作为一部编年体史书,其内容涉及广泛,涵盖了从公元前403年至五代时期的历史。而关于“卷一百四十八·梁纪四”,它是指《资治通鉴》中的某一年,即公元538年的梁武帝即位后的第四年,其中包含了一些重要的政治事件和文化活动。通过对这一章节的研究,可以更深入地理解那个时代的历史背景和社会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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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八·梁纪四 【原文】: 起旃蒙协洽,尽著雍阉茂,凡四年。 高祖武皇帝四天监十四年(乙未,公元五一五年) 春,正月,乙巳朔,上冠太子于太极殿,大赦。 辛亥,上祀南郊。 甲寅,魏主有疾;丁巳,殂于式乾殿。侍中、中书监、太子少傅催光,侍中、领军将军于忠,詹事王显,中庶子代人侯刚,迎太子诩于东宫,至显阳殿。王显欲须明行即位礼,崔光曰:“天位不可暂旷,何待至明!”显曰:“须奏中宫
《资治通鉴》中涉及了高肇的专权行为、于忠与门下的商议、以及最终的处理结果等,详细如下: 1. 高肇的专权行为: - 高肇在文成帝时期通过娶王显的女儿而进入政界,逐渐获得权势。他以“录尚书事”的身份掌握了朝政大权,甚至矫诏处理政事,引起了朝廷内外的不满。 - 高肇性格骄纵,对皇帝和太后都不放在眼里,他的专权行为严重威胁到皇权的稳定性。例如,他擅自更改诏书,将肃宗降为皇太子
下面是对《资治通鉴 · 卷一百四十八 · 梁纪四》的逐句翻译与赏析: 1. 诗句解读:在这首诗中,“魏之伐蜀也”指的是北魏对蜀国的军事行动。“军至晋寿”表明北魏军队抵达了晋寿这个地方。“蜀人震恐”反映了蜀地人民对于北魏军队的到来感到恐慌不安。“傅竖眼将步兵三万击巴北”描述了傅竖眼率领的步兵部队攻击了巴北地区。 2. 译文内容:当夜幕降临时,傅竖眼率领步兵三万人向巴北发起进攻
诗句原文: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八·梁纪四 魏梁州刺史薛怀吉破叛氐于沮水。 译文:薛怀吉是真度之子,在沮水上击败了叛乱的氐人。 注释:沮水,今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区沮河。 赏析:这首诗反映了北魏时期的政治动荡和民族矛盾。薛怀吉作为梁州刺史,在沮水之战中立下了赫赫战功,成功击溃了叛氐。然而,这场战斗也暴露了当时社会的矛盾和混乱。诗中的“妖幻惑众”和“杀僧毁像”等描写,揭示了当时社会混乱、道德沦丧的状态
资治通鉴 · 卷一百四十八 · 梁纪四 诗歌原文及译文 《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八 · 梁纪四》中,郭祚因不满忠的独断专行,秘密劝高阳王雍将之除去。然而忠得知后大怒,令有关官员诬告郭祚之罪。此诗反映了当时的政治斗争和朝中权臣之间的勾心斗角。尚书左仆射郭祚冒进不已,自认东宫师傅,列辞尚书,望封侯、仪同。诏以祚为都督雍、岐、华三州诸军事、征西将军、雍州刺史。郭祚与宇文植皆恶于忠专横
资治通鉴 · 卷一百四十八 · 梁纪四 丙子:魏尊胡太后为皇太后,居崇训宫。 - 注释:此处描述了北魏皇帝将胡太后尊称为皇太后,并安排她居住在崇训宫的情节。 - 赏析:此条记载展示了北魏对胡太后的尊崇,也反映了胡太后在朝中的重要地位和影响力。 庚辰:定州刺史田超秀降魏。 - 注释:田超秀率领部下三千人向北魏投降。 - 赏析:这一事件标志着北魏在边疆地区的军事胜利
译文: 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八·梁纪四 自郭祚等人死后,诏令生杀都取决于忠,王公们都害怕他,不敢直视他的眼睛。太后亲政后,才解除了忠的侍中、领军、崇训卫尉等职务,只让他担任仪同三司、尚书令。十几天后,太后在门下省召见门下省官员询问忠的事情:“忠在朝廷担任要职,他的威望如何?”大家异口同声回答:“不符合现任大臣的标准。”于是,太后将忠调出朝廷,任命他为都督冀、定、瀛三州诸军事、征北大将军、冀州刺史
诗句大意: - 弘化太守杜桂率领全郡投降北魏。 - 初,魏于忠用事,自言世宗许其优转;太傅雍等皆不敢违,加忠车骑大将军。忠又自谓新故之际有定社稷之功,讽百僚令加己赏;雍等议封忠常山郡公。忠又难于独受,乃讽朝廷,同在门下者皆加封邑。雍等不得已复封崔光为博平县公,而尚书元昭等上诉不已。太后敕公卿再议,太傅怿等上言:“先帝升遐,奉迎乘舆,侍卫省闼,乃臣子常职,不容以此为功。臣等前议授忠茅土
《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八·梁纪四》是一本关于中国历史的书籍,由宋代司马光所编。本书主要记载了从公元581年起至公元594年止的史事,涵盖了南朝梁的历史。在这一年中,发生了诸多历史事件,包括政治、军事和文化等方面的重大事件。以下是对该诗逐句的翻译与赏析: - 诗句解读: 1. 己酉,魏崔亮至硖石,赵祖悦逆战而败,闭城自守;亮进围之。(乙卯) 这两句描述了北魏将领崔亮到达硖石后
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八·梁纪四是关于梁武帝时期的重要历史事件。 在春季的正月,即公元515年(天监十四年)的乙巳朔日,梁武帝在太极殿为太子举行冠礼,并且进行了大赦天下。此举显示了梁武帝对国家大事的关心和治理的决心。紧接着,辛亥初七,梁武帝又在南郊祭天,这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宗教和政治仪式之一,旨在祈求天地保佑国家的繁荣和人民的幸福。 李平与崔亮共同负责攻击硖石,但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如愿成功
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八 · 梁纪四 魏中尉元匡奏弹于忠:“幸国大灾,专擅朝命,裴、郭受冤,宰辅黜辱。又自矫旨为仪同三司、尚书令,领崇训卫尉,原其此意,欲以无上自处。既事在恩后,宜加显戮,请遣御史一人就州行决。”“忠已蒙特原,无宜追罪;馀如奏。” 译文:元匡上奏弹劾于忠:“国家遭遇重大灾害,擅自决定朝廷事务,裴和郭受到冤屈,宰相被罢免。他又自作主张授予他仪同三司、尚书令等职,兼任崇训卫尉
【译文】 三月,戊戌初一,有日食之变。 北魏论西硖石的功效。辛未,任命李崇为骠骑将军,加仪同三司,任命李平为尚书右仆射,任命崔亮进封镇北将军。崔亮与李平在禁中争功,太后任命崔亮为殿中尚书。 北魏萧宝寅在淮堰,文帝给他写信诱使袭击彭城,答应把他的国庙和家眷送还北朝。萧宝寅将文帝的信表上魏朝。 夏季,四月,淮堰建成,长九里,下宽一百四十丈,上宽四十五丈,高二十丈,用杞柳树作为标志物
资治通鉴 · 卷一百四十八 · 梁纪四 初,堰起于徐州境内,刺史张豹子宣言,谓己必掌其事;既而康绚以他官来监作,豹子甚惭。俄而敕豹子受绚节度,豹子遂谮绚与魏交通,上虽不纳,犹以事毕征绚还。 魏胡太后追思于忠之功,曰:“岂宜以一谬弃其馀勋!”复封忠为灵寿县公,亦封崔光为平恩县侯。 魏元法僧遣其子景隆将兵拒张齐,齐与战于葭萌,大破之,屠十馀者,遂围武兴。法僧婴城自守,境内皆叛
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八·梁纪四 天监十四年春月之变迁 1. 事件一:梁武帝举行冠礼与大赦天下 - 春季,正月,乙巳朔(初一),梁武帝在太极殿为太子举行冠礼,并且大赦天下。 2. 事件二:东魏勃海献武王欢去世 - 太清元年正月,丙午,东魏勃海献武王欢卒。 3. 事件三:侯景背叛并归降北魏 - 侯景自认为和高氏有隙,内心不安,辛亥,占据河南地区叛乱,向北魏称臣,颍州刺史司马世云以城池回应。 4.
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八 · 梁纪四 壬辰,大赦。魏胡太后数幸宗戚勋贵之家,侍中崔光表谏曰:“《礼》,诸侯非问疾吊丧而入诸臣之家,谓之君臣为谑。不言王后夫人,明无适臣家之义。夫人,父母在有归宁,没则使卿宁。汉上官皇后将废昌邑,霍光,外祖也,亲为宰辅,后犹御武帐以接群臣,示男女之别也。今帝族方衍,勋贵增迁,祗请遂多,将成彝式。愿陛下简息游幸,则率土属赖,含生仰悦矣。” 任城王澄以北边镇将选举弥轻
十一月,交州刺史李畟斩杀了交州反叛的阮宗孝,并将其首级传送到京城。当初,北魏世宗建造瑶光寺时尚未完成,这一年,胡太后又修建了永宁寺,都在宫侧;又在伊阙口建造了石窟寺,都非常精美。而永宁寺最为壮丽,有高八尺的金像一尊,中等身材的人像十尊,玉像两尊。这座九层的佛塔,挖地筑基,下到黄泉;佛塔高九十丈,上面的刹楼高十丈,每到夜晚,铃声悠扬,传到十里之外。佛殿如同太极殿一样,南门犹如端门。僧房千间
资治通鉴 · 卷一百四十八 · 梁纪四 原文:太清元年正月丙午,东魏勃海献武王欢卒。是月,侯景自念己与高氏有隙,内不自安。辛亥,据河南叛,归于魏,颍州[1]刺史司马世云以城应之。 - 注释:东魏,指北齐的前身之一——东魏。勃海献武王欢,是东魏的一位重要军事将领。侯景,原为北齐的高官,因政治原因转而投奔南朝的梁朝。颍州,今位于河南省。司马世云,是当时的颍州刺史。 译文
资治通鉴 · 卷一百四十八 · 梁纪四 柔然伏跋可汗,壮健善用兵,是岁,西击高车,大破之,执其王弥俄突,系其足于驽马,顿曳杀之,漆其头为饮器。邻国先羁属柔然后叛去者,伏跋皆击灭之,其国复强。 柔然(柔然汗国)的统治者是柔然首领伏跋可汗,他具有雄壮的力量并且擅长使用军事战术。在这一年,他向西进攻高车族,取得了巨大的胜利。他不仅击败了敌军,还捕获了他们的国王弥俄突。为了纪念这一战功
诗句: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八 · 梁纪四 译文:魏人窃取军功,尚书左丞卢同查阅吏部勋书,进行核查,共发现三百余名窃取官阶者,于是奏章说:“请求汇总吏部、中兵二局勋簿,对句呈报案状,再编两稿,一稿交由吏部审核,一稿留于兵局。又,在军队中斩杀敌方将领,晋升一级以上官职的,即刻令行台军司提供证明,将证明中间撕裂一半,一份交给功勋人员,一份送给门下省,以防止弄虚作假。”太后同意这一建议。卢同是玄之族孙。
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八·梁纪四 原文翻译: 资治通鉴 · 卷一百四十八 · 梁纪四 三月,丙子,敕令织官,禁止将文锦裁剪成仙人鸟等怪异形状,因这违背了仁慈宽容的原则。 丁亥,魏广平文穆王拓跋怀去世。 夏,四月,戊申,北魏任命中书监胡国珍为司徒。 诏令因宗庙祭祀使用牲畜,担心会妨碍冥道,所以都应当用面食代替。因此朝野间一片喧哗,认为宗庙祭祀不用牲,就表示不再有血食之礼
资治通鉴 · 卷一百四十八 · 梁纪四 高祖武皇帝四天监十七年(戊戌,公元五一八年)春,正月,甲子,魏以氐酋杨定为阴平王。 魏秦州羌反。 二月,癸巳,安成康王秀卒。秀虽与上布衣昆弟,及为君臣,小心畏敬过于疏贱,上益以此贤之。秀与弟始兴王憺尤相友爱,憺久为荆州刺史,常中分其禄以给秀,秀称心受之,亦不辞多也。 甲辰,大赦。 己酉,魏大赦,改元神龟。 魏东益州氐反。 魏主引见柔然使者
诗句:三月,辛未,魏灵寿武敬公于忠卒。 译文:三月初三,北魏灵寿县的武敬公于忠去世。 注释:灵寿县在今河北省,是北魏的一个重要地区。于忠(?-350),字子恭,是北魏时期的一位官员。 赏析:这句诗反映了当时的政治局势和人物命运的变化。于忠作为北魏的一位高级官员,他在历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和影响。然而,他的离世也意味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同时也预示着一个新的开始。 诗句:魏南秦州氐反
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八·梁纪四 太后为太上皇建造寺院,建筑规模与永宁寺相当。 尚书奏请复征民的绵麻税,张普惠上书认为:“高祖废除大斗斛,去掉长的尺,改变重秤,以爱民薄赋。知道军国需要绵麻的用处,所以在绢布增加税的绵帛八两,在布增加税的麻十五斤,百姓因称尺所减,不啻绵麻,所以鼓舞供调。自从那时以来,所征税的绢布,逐渐恢复到原来的长度和宽度,百姓嗟怨,传于朝野。宰辅没有追究根本在于幅度广度长
这首诗是梁武帝写给普惠的一封诏书。诏书的内容主要是赞扬普惠的直言不讳,批评皇帝的不理朝政,以及他对佛法和祭祀仪式的过分重视。最后,他鼓励普惠继续直言进谏,为国家做出贡献。 译文: 陛下好游骋苑囿,不亲视朝,过崇佛法,郊庙之事多委有司。上疏切谏,以为:“殖不思之冥业,损巨费于生民,减禄削力,近供无事之僧,崇饰云殿,远邀未然之报,昧爽之臣稽首于外,玄寂之众遨游于内。衍礼忤时,人灵未穆。”
诗句: 资治通鉴 · 卷一百四十八 · 梁纪四 临川王宏妾弟吴法寿杀人而匿于宏府中,上敕宏出之,即日伏辜。南司奏免宏官,上注曰:“爱宏者兄弟私亲,免宏者王者正法。所奏可。”五月,戊寅,司徒、骠骑大将军、扬州刺史临川王宏免。 译文: 临川王宏的妾弟吴法寿杀人后躲藏在宏的府中,皇帝下令让宏将他交出,在当天就将他抓获并处决了。南司官员上奏请求免洪国公的官职,皇帝批示:“因为爱洪的人是兄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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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八,梁纪四 秋,七月。魏河州羌人却铁忽反叛,自称水池王。朝廷诏命主客郎源子恭为行台,率军讨伐。子恭抵达河州后,严令各州郡和军队不得侵犯百姓一物,亦不得轻易与贼军交战。然后示以威恩,使叛军知悔惧。八月,铁忽等相帅诣子恭降,首尾不到二十日。源子恭(原名怀之子)。 魏宦者刘腾,手不解书,而多奸谋,善揣人意。胡太后以其保护之功,累迁至侍中、右光禄大夫。遂干预政事,纳赂为人求官
资治通鉴 · 卷一百四十八 · 梁纪四 魏胡太后以天文有变,欲以崇宪高太后当之。戊申夜,高太后暴卒;冬,十月,丁卯,以尼礼葬于北邙,谥曰顺皇后。百官单衣邪巾送至墓所,事讫而除。乙亥,以临川王宏为司徒。 魏胡太后遣使者宋云与比丘惠生如西域求佛经。司空任城王澄奏:“昔高祖迁都,制城内唯听置僧尼寺各一,馀皆置于城外;盖以道俗殊归,欲其净居尘外故也。正始三年,沙门统惠深,始违前禁,自是卷诏不行
【注释】 资治通鉴:古代一部重要的编年体史书。 卷:书籍的一部分,这里指《资治通鉴》。 一百四十八:卷的编号。 梁纪:梁朝的年记。 是岁:这一年。 魏太师雍等奏:北魏太师拓跋雍等人上奏。 盐池天藏:天然的盐池,天赐的宝藏。 资育群生:养育众生。 先朝为之禁限:前朝曾经制定禁令加以限制。 细民争利:普通的百姓为了利益而竞争。 置主司:设立主管官员。 强弱相兼:强者与弱者并存。 什一之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