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 · 传 · 薛宣朱博传

薛宣字赣君,东海郯人也。少为廷尉书佐、都船狱吏。后以大司农斗食属察廉,补不其丞。琅邪太守赵贡行县,见宣,甚说其能。从宣历行属县,还至府,令妻子与相见,戒曰:“赣君至丞相,我两子亦中丞相史。”察宣廉,迁乐浪都尉丞。幽州刺史举茂材,为宛句令。大将军王凤闻其能,荐宣为长安令,治果有名,以明习文法诏补御史中丞。
是时,成帝初即位,宣为中丞,执法殿中,外总部刺史,上疏曰:“陛下至德仁厚,哀闵元元,躬有日仄之劳,而亡佚豫之乐,允执圣道,刑罚惟中,然而嘉气尚凝,阴阳不和,是臣下未称,而圣化独有不洽者也。臣窃伏思其一端,殆吏多苛政,政教烦碎,大率咎在部刺史,或不循守条职,举错各以其意,多与郡县事,至开私门,听谗佞,以求吏民过失,谴呵及细微,责义不量力。郡县相迫促,亦内相刻,流至众庶。是故乡党阙于嘉宾之欢,九族忘其亲亲之恩,饮食周急之厚弥衰,送往劳来之礼不行。夫人道不通,则阴阳否隔,和气不兴,未必不由此也。《诗》云:‘民之失德,乾餱以愆。’鄙语曰:‘苛政不亲,烦苦伤恩。’方刺史奏事时,宜明申敕,使昭然知本朝之要务。臣愚不知治道,唯明主察焉。”上嘉纳之。
宣数言政事便宜,举奏部刺史郡国二千石,所贬退称进,白黑分明,繇是知名。出为临淮太守,政教大行。会陈留郡有大贼废乱,上徙宣为陈留太守,盗贼禁止,吏民敬其威信。入守左冯翊,满岁称职为真。
始高陵令杨湛、栎阳令谢游皆贪猾不逊,持郡短长,前二千石数案不能竟。及宣视事,诣府谒,宣设酒饭与相对,接待甚备。已而阴求其罪臧,具得所受取。宣察湛有改节敬宣之效,乃手自牒书,条其奸臧,封与湛曰:“吏民条言君如牒,或议以为疑于主守盗。冯翊敬重令,又念十金法重,不忍相暴章。故密以手书相晓,欲君自图进退,可复伸眉于后。即无其事,复封还记,得为君分明之。”湛自知罪臧皆应记,而宣辞语温润,无伤害意。湛即时解印绶付吏,为记谢宣,终无怨言。而栎阳令游自以大儒有名,轻宣。宣独移书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

介绍

《汉书·传·薛宣朱博传》是班固在《汉书》中记载的一篇关于薛宣和朱博的传记

薛宣,字赣君,是东海郯邑人。《汉书·传·薛宣朱博传》中提到他年少时曾在廷尉担任书佐和都船狱史,后来因其政绩被提升为不其丞。薛宣的政治生涯以善治著称。他的治理风格被称为“苛察”,这表明他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和部下,对细节把控非常到位,从而赢得了人民的尊敬与爱戴。

朱博则是一位从基层官员逐步升至宰相高位的例子。他在《汉书·传·薛宣朱博传》中被描述为担心被属下欺骗,因此上任后便召见正监典法掾吏,强调法律的重要性并要求他们遵守。朱博升任廷尉之后,其主要职责是掌管解决疑难之事及主持平议天下的狱讼。他的工作方式体现了他对法治的坚持以及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汉书·传·薛宣朱博传》不仅记录了两位历史人物的生平事迹,还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风貌和他们所处时代的政治特点。通过对这两位历史人物及其事迹的了解,可以更好地理解汉朝的政治体制和社会状况,以及他们在历史长河中所扮演的角色。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