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 · 卷三十二 · 志第二十二 · 五行三

《五行传》曰“弃法律,逐功臣,杀太子,以妾为妻,则火不炎上”谓火失其性而为灾也。又曰“视之不明,是谓不哲。厥咎舒,厥罚恒燠,厥极疾。时则有草妖,时则有裸虫之孽,时则有羊祸,时则有目疴,时则有赤眚、赤祥。惟水沴火”裸虫,刘歆传以为羽虫。
火不炎上:
魏明帝太和五年五月,清商殿灾。初,帝为平原王,纳河南虞氏为妃。及即位,不以为后,更立典虞车工卒毛嘉女,是为悼皇后。后本仄微,非所宜升。以妾为妻之罚也。魏明帝青龙元年六月,洛阳宫鞠室灾。二年四月,崇华殿灾,延于南阁。缮复之。至三年七月,此殿又灾。帝问高堂隆“此何咎也。于礼宁有祈禳之义乎”对曰“夫灾变之发,皆所以明教诫也。唯率礼修德,可以胜之。《易传》曰:上不俭,下不节,孽火烧其室。又曰:君高其台,天火为灾。此人君苟饰宫室,不知百姓空竭,故天应之以旱,火从高殿起也。案旧占,灾火之发,皆以台榭宫室为诫。今宜罢散民役,务从节约,清扫所灾之处,不敢于此有所营造。萐莆嘉禾,必生此地,以报陛下虔恭之德”不从。遂复崇华殿,改曰九龙。以郡国前后言龙见者九,故以为名。多弃法度,疲民逞欲,以妾为妻之应也。
吴孙亮建兴元年十二月,武昌端门灾。改作端门,又灾内殿。案《春秋》鲁雉门及两观灾,董仲舒以为天意欲使定公诛季氏,若曰去其高显而奢僭者也。汉武帝世,辽东高庙灾,其说又同。今此与二事颇类也。且门者,号令所出。殿者,听政之所。是时诸恪属秉政,而矜慢放肆。孙峻总禁旅,而险害终著。武昌,孙氏尊号所始,天戒若曰,宜除其贵耍之首者。恪果丧众殄民,峻授政于綝,綝废亮也。或曰孙权毁彻武昌,以增太初宫,诸葛恪有迁都意,更起门殿,事非时宜,故见灾也。京房《易传》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烧宫”吴孙亮太平元年二月朔,建业火。人火之也。是秋,孙綝始秉政,矫以亮诏杀吕据、滕胤。明年,又辄杀朱异。弃法律、逐功臣之罚也。
吴孙休永安五年二月,白虎门北楼灾。六年十月,石头小城火,烧西南百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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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宋书 · 卷三十二 · 志第二十二 · 五行三》是古代的一部文学作品,记录了宋代的五行相关的内容。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五行理论是一种古老的哲学和自然观,它认为宇宙间的一切事物都可以归结为金、木、水、火、土五种基本元素的相互作用和影响。

《宋书》作为古代历史文献的汇编,包含了大量的历史事件、人物传记、地理风物等内容。在这部作品中,五行相关的记录可能是对古代中国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方式的一种反映。通过对五行的观察,人们试图解释自然界的变化规律以及这些变化对社会的影响,从而指导人们的生产和生活。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宋书》中的五行内容可能具有象征和隐喻的意义。在文学作品中,五行不仅仅是一种科学理论,更是一种文化符号,用以表达作者的情感、态度以及对世界的理解和感悟。通过对五行的描绘和分析,作者可能试图传达某种深刻的哲理或者道德观念。

考虑到《宋书》成书于宋朝时期,这个时期中国社会经济、科技、文化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进步,因此书中所记载的五行内容也可能是对当时社会状况的一种记录或评论。通过研究这些内容,可以更好地理解宋代社会的文化特点及其与自然环境的关系。

《宋书 · 卷三十二 · 志第二十二 · 五行三》不仅是研究宋代文化的一个窗口,也是理解中国古代哲学思想和自然观的重要文献。通过对这部作品的研究,可以更全面地把握中国传统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以及它们在今天的价值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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