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 · 卷三十四 · 志第二十四 · 五行五

《五行传》曰“治宫室,饰台榭,内淫乱,犯亲戚,侮父兄,则稼穑不成”谓土失其性而为灾也。又曰“思心不睿,是谓不圣。厥咎瞀,厥罚恒风,厥极凶短折。时则有脂夜之妖,时则有华孽,时则有牛祸,时则有心腹之疴,时则有黄眚、黄祥,时则有金木水火沴土”班固曰“不言惟而独曰时则有者,非一冲气所沴,明其异大也”华孽,刘歆传以为蠃虫之孽,谓螟属也。
稼穑不成:
吴孙皓时,尝岁无水旱,苗稼丰美,而实不成,百姓以饥,皞境皆然,连岁不已。吴人以为伤露,非也。按刘向《春秋说》曰“水旱当书,不书水旱而曰大无麦禾者,土气不养,稼穑不成”此其义也。皓初迁都武昌,寻迁建业,又起新馆,缀饰珠玉,壮丽过甚,破坏诸宫,增修苑囿,犯暑妨农,官民疲怠。《月令》,“季夏不可以兴土功”。皓皆冒之。此治宫室饰台榭之罚,与《春秋》鲁庄公三筑台同应也。班固曰“无水旱之灾,而草木百谷不熟,皆为稼穑不成”
晋穆帝永和十年,三麦不登,至关西亦然。自去秋至是夏,无水旱,无麦者,如刘向说也。又俗云,“多苗而不实为伤”,又其义也。恒风:
魏齐王正始九年十一月,大风数十日,发屋折树。十二月戊子晦,尤甚,动太极东阁。魏齐王嘉平元年正月壬辰朔,西北大风,发屋折木,昏尘蔽天。按管辂说此为时刑,大风,执政之忧也。是时曹爽区瞀目专,骄僭过度,天戒数见,终不改革。此思心不睿,恒风之罚也。后逾旬而爽等灭。京房《易传》曰“众逆同志,至德乃潜,厥异风。其风也,行不解,物不长,雨小而伤。政悖德隐,兹谓乱。厥风先风不雨,大风暴起,发屋折木。守义不进,兹谓眊。厥风与云俱起,折五谷茎。臣易上政,兹谓不顺。厥风大飙发屋。赋敛不理,兹谓祸。厥风绝经纪,止即温,温即虫。侯专封,兹谓不统。厥风疾而树不摇,谷不成。辟不思道利,兹谓无泽。厥风不摇木,旱无云,伤禾。公常于利,兹谓乱。厥风微而温,生虫蝗,害五谷。弃正作淫,兹谓惑。厥风温,螟虫起,害有益人之物。侯不朝,兹谓叛。厥风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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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宋书·卷三十四·志第二十四·五行五》是宋代的著作,作者为刘义庆。

此篇记载了中国古代五行学说的发展和应用情况,包括五行之间的相互关系、相生相克等基本原理。同时,也涉及到了五行在历法、气象等方面的应用,以及五行与自然现象的关系等内容。
该作品详细介绍了古代中国对于五元素(金、木、水、火、土)的理论及其实践,并探讨了这些理论如何应用于历法和气象学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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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卷三十四·志第二十四·龙鱼五》是宋代的著作,作者为刘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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