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穀梁传》曰,言日不言朔,食晦。《公羊传》曰,食二日。董仲舒、刘向以为,其后戎执天子之使,郑获鲁隐,灭戴,卫、鲁、宋咸杀君。《左氏》刘歆以为正月二日,燕、越之分野也。凡日所躔而有变,则分野之国失政者受之。人君能修政,共御厥罚,则灾消而福至;不能,则灾息而祸生。故经书灾而不记其故,盖吉凶亡常,随行而成祸福也。周衰,天子不班朔,鲁历不正,置闰不得其月,月大小不得其度。史记日食,或言朔而实非朔,或不言朔而实朔,或脱不书朔与日,皆官失之也。京房《易传》曰:“亡师兹谓不御,厥异日食,其食也既,并食不一处。诛众失理,兹谓生叛,厥食既,光散。纵畔兹谓不明,厥食,先大雨三日,雨除而寒,寒即食。专禄不封,兹谓不安,厥食既,先日出而黑,光反外烛。君臣不通兹谓亡,厥蚀三既。同姓上侵,兹谓诬君,厥食四方有云,中央无云,其日大寒。公欲弱主位,兹谓不知,厥食中白青,四方赤,已食地震。诸侯相侵,兹谓不承,厥食三毁三复。君疾善,下谋上,兹谓乱,厥食既,先雨雹,杀走兽。弑君获位,兹谓逆,厥食既,先风雨折木,日赤。内臣外乡,兹谓背,厥食食且雨,地中鸣。冢宰专政,兹谓因,厥食先大风,食时日居云中,四方亡云。伯正越职,兹谓分威,厥食日中分。诸侯争美于上,兹谓泰,厥食日伤月,食半,天营而鸣。赋不得,兹谓竭,厥星随而下。受命之臣专征云试,厥食虽侵光犹明,若文王臣独诛纣矣。小人顺受命者征其君云杀,厥食五色,至大寒陨霜,若纣臣顺武王而诛纣矣。诸侯更制,兹谓叛,厥食三复三食,食已而风。地动。适让庶,兹谓生欲,厥食日失位,光晻晻,月形见。酒亡节兹谓荒,厥蚀乍青乍黑乍赤,明日大雨,发雾而寒。”凡食二十占,其形二十有四,改之辄除;不改三年,三年不改六年,六年不改九年。推隐三年之食,贯中央,上下竟而黑,臣弑从中成之形也。后卫州吁弑君而立。
桓公三年“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董仲舒、刘向以为,前事
汉书 · 志 · 五行志下之下
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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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五行志》是东汉班固所撰,记载了西汉时期至东汉初年(公元25-184)的天文、历法和地理现象。
《汉书·五行志》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历史文献之一。它记录了从西汉末年至东汉初期的一系列天象变化及与之相关的事件,包括日食、月蚀等天文现象以及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这些记载对于研究中国古代的气象学、历法和地理环境具有重要价值。
《五行志》的内容涵盖了多个方面:
- 天文观测:记录了各种天文现象的发生时间、地点及详细情况。
- 天象变化:描述了日食、月蚀等天文事件及其对当时社会的影响。
- 自然灾害:记载了一些地震和洪水的灾害性事件,以及它们发生的时间、频率和影响范围。
《五行志》不仅提供了丰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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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书 志 五行志下之下 隐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 《穀梁传》曰:言日不言朔,食晦。 《公羊传》曰:食二日。 董仲舒、刘向以为,其后戎执天子之使,郑获鲁隐,灭戴,卫、鲁、宋咸杀君。 《左氏》刘歆以为正月二日,燕、越之分野也。 凡日所躔而有变,则分野之国失政者受之,人君能修政,共御厥罚,则灾消而福至;不能,则灾息而祸生。故经书灾而不记其故,盖吉凶亡常,随行而成祸福也。周衰
{注释:桓公三年七月,鲁国和宋国发生了政变,导致周朝的宗主地位被动摇。楚国僭越称王,郑国的国君也发动了叛乱。这些事件表明了当时诸侯割据一方的情况。刘歆认为六月,赵与晋分立,晋国的曲沃伯再次弑君,晋国因此大乱,失去了自己的宗国。京房的易传中指出,桓三年日食发生在中央,象征着上下混乱,君主被杀而未能完成统治。董仲舒认为,这是前事已大,后事将至的预兆,即未来有大变动
诗句: 二十五年“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以为,宿在毕,主边兵夷狄象也。 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赵分。 二十六年“十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以为,宿在心,心为明堂,文武之道废,中国不绝若线之象也。 刘向以为,时戎侵曹,鲁夫人淫于庆父、叔牙,将以弑君,故比年再蚀以见戒。 刘歆以为,十月二日楚、郑分。 三十年“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鲁二君弑,夫人诛,两弟死
《左传·昭公七年》记载:“昔周幽王二年,都城附近发生大地震,五年后,幽王被犬戎杀死。五年后,幽王被杀,仿佛坐实了日食这一预兆的魔力。春秋时期人们还是相信,日食对应着灾难。” 《春秋》:隐公元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认为,这是楚国灭黄国、狄国侵卫和郑国,莒国灭牟夷。刘歆认为是三月齐、卫分封。文公元年“二月癸亥,日有食之”,董仲舒、刘氏以为,此前大夫开始掌政,公子遂至京师
诗句: 十五年“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宋、齐、莒、晋郑八年之间五君杀死。楚灭舒蓼。刘歆以为,四月二日鲁、卫分。 译文: 十五年“六月初八”,发生了日食,这是一次天文异常事件。根据董仲舒和刘向的说法,在宋、齐、莒、晋、郑这八个国家中间,先后有五位君主被杀。同时,楚国消灭了舒蓼的封国。刘歆则认为,在四月初二,鲁国和卫国两国之间产生了日食现象。 关键词注释: 1. 十五年
{"诗句:成公十六年“六月丙寅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晋败楚、郑于鄢陵,执鲁侯。刘歆以为四月二日鲁、卫分。" "译文:在《汉书·志·五行志下之下》中,董仲舒及刘向认为,晋国在鄢陵击败楚国和郑国,并俘虏了鲁国的国君。刘歆则认为,这是四月的第二日,鲁国和卫国发生了分裂。" "赏析:这句诗反映了春秋时期的政治动荡和战争频发的背景。通过天文现象来隐喻政治事件
诗句释义与译文: 1. 二十一年“九月庚戌朔,日有食之” - 注释: “十一月”为农历月份,“庚戌”是该月的朔日,即新月第一天。 - 译文: 在二十一年的第一个月(农历)的新月初,太阳被观察到有黑斑。 - 赏析: 这句话记录了一次日食,反映了古代对天文现象的重视和观测活动。 2. 董仲舒认为晋栾盈将犯君,后入于曲沃 - 注释: 董仲舒是西汉时期的著名儒家学者,他的观点通常具有预言性质。 -
诗句 十五年“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刘歆以为,三月鲁、卫分。 译文 十五年“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刘歆认为,三月是鲁国和卫国之分野。 注释 1. “十三年”:指西汉成帝的永光三年(公元前129年),因为该年有五月戊辰朔(初四)日食,而刘歆认为这是三月分野。 2. “六月丁巳朔”:指的是汉成帝永光三年的夏至日,即农历的六月四日。这一天发生了日食。 3. “日有食之”:表示日食发生。 4.
``` 汉书 · 志 · 五行志下之下 二十一年“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周景王老,刘子、单子专权,蔡侯朱骄,君臣不说之象也。后蔡侯朱果出奔,刘子、单子立王猛。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赵分。 二十二年“十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心,天子之象也。后尹氏立王子朝,天王居于狄泉。刘歆以为,十月楚、郑分。 二十四年“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胃,鲁象也
《汉书》中有关日食的记载,反映了古代中国天象观测和历法记录的重要性。以下是对《汉书·志·五行志下之下》中相关诗句的翻译、注释及赏析: 1. 诗句及译文: - 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以为,宿在心,天子像也。时京师微弱,后诸侯果相率而城周,宋中几亡尊天子之心,而不衰城。刘向以为,时吴灭徐,而蔡灭沈,楚围蔡,吴败楚入郢,昭王走出。刘歆以为,二日宋、燕分。 定公五年三月辛亥朔
哀公十四年“五月庚申朔,日有食之”在获麟后。刘歆以为,三月二日齐、卫分。 汉·刘向《新序·杂事一》曰:“凡日食不以晦、朔者,名曰薄。人君诛将不以理,或贼臣将暴起,日月虽不同宿,阴气盛,薄日光也。” 译文: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年),五月庚申这一天发生了日食,这在获麟之后。刘歆认为,三月二日是齐、卫两个国家分野。 注释:《汉书·五行志下之下》:哀公十四年“五月庚申朔,日有食之”。在获麟后
高后二年六月丙戌晦,日有食之。 译文:高后二年(公元前186年)六月丙戌日,发生了日食。 注释:高后,指汉文帝刘恒的祖母吕雉;二月,表明是农历日期;丙戌,是这一天的具体干支;日食,是指月亮挡住了太阳,导致地球上的观察者只能看到月亮而看不到太阳的现象。 赏析:此句记录了一个历史事件,反映了古代人们对天文现象的关注和记载。日食在古代被认为是不吉利的预兆,可能与当时的政治、社会环境有关。
三年九月丙子晦,日有食之;五年正月己巳朔,日有食之;元光元年二月丙辰晦,日有食之;七月癸未,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在翼八度;刘向以为,前年高园便殿灾,与春秋御廪灾后日食于翼、轸同。其占,内有女变,外为诸侯。其后陈皇后废,江都、淮南、衡山王谋反,诛。日中时食从东北,过半,晡时复。元朔二年二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在胃三度;六年十一月癸丑晦,日有食之;元狩元年五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在柳六度
诗句: 1 思心之不睿,是谓不圣。 2. 厥咎霜,厥罚恒风。 3. 厥极凶短折。 4. 时则有脂夜之妖,时则有华孽,时则有牛祸,时则有心腹之痾,时则有黄眚黄祥。 5. 时则有金木水火沴土。 译文: 在太始元年正月乙巳晦日,发生了日食。四年十月甲寅晦日,也发生了日食,发生在斗九度位置。征和四年八月辛酉晦,太阳被遮住,到下晡时分又重新露出来。昭帝始元三年十一月壬辰朔日,发生日食,位于斗九度位置
《汉书·志·五行志下之下》 成帝建始三年十二月戊申朔,日有食之,其夜未央殿中地震。谷永对曰:“日食婺女九度,占在皇后。地震萧墙之内,咎在贵妾。二者俱发,明同事异人,共掩制阳,将害继嗣也。亶日食,则妾不见;亶地震,则后不见。异日而发,则似殊事;亡故动变,则恐不知。是月,后、妾当有失节之邮,故天因此两见其变。若曰,违失妇道,隔远众妾,妨绝继嗣者,此二人也。”杜钦对亦曰:“日以戊申食,时加未。戊未
三年八月乙卯晦,日有食之,在房。 四年三月癸丑朔,日有食之,在昴。 阳朔元年二月丁未晦,日有食之,在胃。 永始元年九月丁巳晦,日有食之。谷永以京房《易占》对曰:“元年九月日蚀,酒亡节之所致也。独使京师知之,四国不见者,若曰,湛湎于酒,君臣不别,祸在内也。” 永始二年二月乙酉晦,日有食之。谷永以京房《易占》对曰:“今年二月日食,赋敛不得度,民愁怨之所致也。所以使四方皆见,京师阴蔽者,若曰
诗句:平帝元始元年五月丁已朔,日有食之,在东井。 译文:平帝元始元年(公元9年),五月初一日,发生了日食,发生在东井星附近。 注释:平帝元始元年,是东汉的开篇,也是《汉书》的编纂时期。这一天发生的日食,是史书中记载的一次天文事件。东井星,是古代天文学中一个重要的星宿,与农业生产、政治活动等都有密切的关系。 赏析:这首诗记录了东汉初期的一次日食事件。通过对日食的发生时间、地点和背景的描述
``` 汉书·志·五行志下之下 元帝永光元年四月,日色青白,亡景,正中时有景亡光。是夏寒,至九月,日乃有光。京房《易传》曰:“美不上人,兹谓上弱,厥异日白,七日不温。顺亡所制兹谓弱,日白六十日,物亡霜而死。天子亲伐,兹谓不知,日白,体动而寒。弱而有任,兹谓不亡,日白不温,明不动。辟愆公行,兹谓不伸,厥异日黑,大风起,天无云,日光晻。不难上政,兹谓见过,日黑居仄,大如弹丸。”
严公七年“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译文:严公第七年四月辛卯夜晚,星星看不见了,夜里的星星坠落如雨。 注释:“严公”是西汉时期的一位诸侯王,名为刘宽;“七年”指的是刘宽即位后的第七年;“四月辛卯夜”指的是具体的日期和时间;“恒星”指的是天文学中的星星;“不见”指的是星星消失不见;“夜中星陨如雨”意味着星星在夜晚突然坠落如同下雨一般。 赏析
《汉书·志·五行志下之下》是西汉时期的一部文献,由班固编纂,记录了汉成帝永始二年(公元前12年)发生的一些天象变化及其对人间的影响,涉及天文、政治、社会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该文献详细记录了永始二年二月癸未夜过中时(晚上8时至9时之间),天空出现了异常的星光现象——星陨如雨,其长度达到一至二丈,且持续了整个夜晚直到次日鸡鸣时分才完全消失。谷永对此作出回应
诗句: 昭公十七年“冬,有星孛于大辰”。 译文: 董仲舒认为,大辰心也,心为明堂,天子之象。后王室大乱,三王分争,这是其效也。刘向认为,《星传》曰“心,大星,天王也。其前星,太子;后屋,庶子也。尾为君臣乖离。”孛星加心,象天子适庶将分争也。 注释: 1. 大辰:即天心,指帝王所居之处,是象征国家的象征。 2. 心:指天心,也是帝王居住的宫殿。 3. 天王:指帝王,是统治国家的领导者。 4.
汉朝的《汉书》和刘向、刘歆都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历史学家,他们在研究天文现象时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汉书·志·五行志下之下》记载了公元前2世纪哀公十三年冬十一月的天文现象。 诗中提到"冬十一月,有星孛于东方”,董仲舒、刘向认为,“不言宿名者,不加宿也”是指这颗星没有具体指明其所在的星座,因为它在夜空中的位置与太阳相同,所以没有标注其星座。他们认为这是“以辰乘日而出,乱气蔽君明”
下面是对这首诗的逐句释义: - 文帝后七年九月,有星孛于西方: 文帝后七年即景帝前元元年(前156年)。九月,在西方天空出现了一颗孛星。这颗星的本宿为尾、箕,其末宿指向虚、危,长度超过一丈,直至天汉,十六天后消失不见。刘向认为这颗星预示了尾宿所在地区的变动。尾宿所指之地是宋国,今天的楚国彭城。 - 刘向以为,尾宋地,今楚彭城也: 刘向认为这是对尾宿所在地区变动的预示
诗句“宣帝地节元年正月,有星孛于西方,去太白二丈所”,出自《汉书·五行志》的记录,反映了当时人们对于天文现象的关注和解释。该记录不仅体现了当时对天象变化的解释,还涉及了政治、历史事件及其影响分析。下面将详细探讨此一历史事件的各个方面: 1. 背景介绍: - 宣帝地节元年(公元前67年),中国汉朝的政治格局正处于权力更迭的关键时期。 - 这一年,大将军霍光因病去世,紧接着其家族被夷灭
下面是对这首诗的逐句释义和赏析: 1. 第一句:“釐公十六年“正月戊申朔,陨石于宋,五。是月,六鶂退飞过宋都”。释义与译文:在釐公十六年的正月初一,有一颗陨石落在宋国,这是第五次了。这个月,六只燕子从北方飞过宋国的都城。 2. 第二句:“董仲舒、刘向以为,象宋襄公欲行伯道将自败之戒也。石,阴类;五,阳数;自上而陨,此阴而阳行,欲高反下也。石与金同类,色以白为主,近白祥也。”注释与赏析
诗句:惠帝三年,陨石绵诸,一。 翻译:在西汉惠帝三年的时候,有一颗陨石落在了绵诸。 注释:绵诸,地名,位于今四川省广元市。 赏析:这首诗通过描述历史事件,表达了对自然现象的观察和思考,同时也反映了古代人对天文现象的关注和敬畏之情。 诗句:武帝征和四年二月丁酉,陨石雍,二,天晏亡云,声闻四百里。 翻译:汉武帝时期,征和四年二月丁酉日,一颗陨石落在了雍城,数量为二颗,天空中没有云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