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自书契经典,咸崇其义,而圣人之德,莫大于严父者也。故司马迁著《封禅书》,班固备《郊祀志》,上纪皇王正祀,下录郡国百神。司马彪又著《祭祀志》,以续终汉。中兴以后,其旧制诞章,粲然弘备。自兹以降,又有异同,故复撰次云尔。
汉献帝延康元年十一月己丑,诏公卿告祠高庙。遣兼御史大夫张音奉皇帝玺绶策书,禅帝位于魏。是时魏文帝继王位,南巡在颍阴。有司乃为坛于颍阴之繁阳故城。庚午,登坛。魏相国华歆跪受玺绂以进于王。既受毕,降坛视燎,成礼而返,未有祖配之事。魏文帝黄初二年正月,郊祀天地明堂。是时魏都洛京,而神祇兆域明堂灵台,皆因汉旧事。四年七月,帝将东巡,以大军当出,使太常以一特牛告祠南郊,自后以为常。及文帝崩,太尉钟繇告谥南郊,皆是有事于郊也。
明帝太和元年正月丁未,郊祀武皇帝以配天,宗祀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是时二汉郊禋之制具存,魏所损益可知也。
四年八月,帝东巡,过繁昌,使执金吾臧霸行太尉事,以特牛祠受禅坛。《后汉纪》,章帝诏高邑祠即位坛。此虽前代已行之事,然为坛以祀天,而坛非神也。今无事于上帝,而致祀于虚坛,未详所据也。
景初元年十月乙卯,始营洛阳南委粟山为圆丘,诏曰“盖帝王受命,莫不恭承天地,以彰神明。尊祀世统,以昭功德。故先代之典既著,则禘郊祖宗之制备也。昔汉氏之初,承秦灭学之后,采摭残缺,以备郊祀。自甘泉、后土、雍宫、五畤神祇兆位,多不经见,并以兴废无常,一彼一此,四百余年,废无禘礼。古代之所更立者,遂有阙焉。曹氏世系,出自有虞氏。今祀圆丘,以始祖帝舜配,号圆丘曰皇皇帝天。方丘所祭曰皇皇后地,以舜妃伊氏配。天郊所祭曰皇天之神,以太祖武皇帝配。地郊所祭曰皇地之祗,以武宣皇后配。宗祀皇考高祖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十二月壬子冬至,始祀皇皇帝天于圆丘,以始祖有虞帝舜配。自正始以后,终魏世,不复郊祀。
孙权初称尊号于武昌,祭南郊告天。文曰“皇帝臣孙权,敢用玄牡,
宋书 · 卷十六 · 志第六 · 礼三
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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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卷十六·志第六·礼三》是《宋书》中记载的关于礼仪制度的部分,详细描述了古代中国的礼仪体系及其演变。
这部文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 礼仪的基本原则:强调礼仪应遵循的原则和规范,包括尊重、谦逊、公正等。
- 等级秩序:阐述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礼节与地位关系,体现了中国古代严格的等级制度。
- 祭祀仪式:详细描述了古代的祭拜活动及其流程,如天子祭祀天地、宗庙祭祀祖先等。
- 朝仪礼仪:记录了君臣之间以及贵族间的重要礼仪和仪式,反映了当时的政治体制和社会秩序。
- 丧葬礼节:介绍了古人对待去世亲人的方式及相应的礼仪规范。
《宋书·卷十六·志第六·礼三》作为一部历史文献,不仅展示了古代中国的社会生活面貌,也为我们提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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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汉献帝时期国家祭祀仪式及其历史意义 1. 原文解读 - 刘康公名言出处及原义 - 司马彪对《祭祀志》贡献 - 东汉祭祀制度概述 2. 政治背景 - 魏文帝继承王位与南巡事件 - 汉代祭祀体系沿袭与变革 3. 文化影响 - 司马迁、班固及司马彪文献影响 - 汉代祭祀礼仪对后世影响 4. 历史评价 - 历代学者对《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看法 - 《祭祀志》历史地位与学术价值 5
关于《宋书·礼三》的翻译与赏析 探究古代祭祀制度及其文化传承 1. 《宋书·礼三》简介 - 历史背景与编纂目的 - 两汉至魏朝郊祀制度变迁 - 曹魏时期祭祀活动概述 2. 明帝太和元年祭祀细节 - 正月丁末日郊祀武帝配天 - 宗庙祭祀文帝配上帝 - 东巡过程中特殊宗教行为 3. 四年八月帝东巡祭典 - 繁昌事件中祭祀特牛之仪式 - 臧霸行太尉事体现军事与宗教结合 - 受禅坛上献祭仪式分析 4.
"孙权初称尊号于武昌,祭南郊告天。文曰‘皇帝臣孙权,敢用玄牡,昭告皇皇后帝。汉飨国二十有四世,历年四百三十,行气数终,禄胙运尽,普天弛绝,率土分崩。孽臣曹丕,遂夺神器。丕子睿继世作慝,窃名乱制。权生于东南,遭值期运,承乾秉戎,志在拯世,奉辞行罚,举足为民。群臣将相州郡百城执事之人,咸以为天意已去于汉,汉氏已终于天。皇帝位虚,郊祀无主,休征嘉瑞,前后杂沓,历数在躬,不得不受。权畏天命,敢不敬从
1. 诗句释义 - "建安二十六年夏四月丙午,皇帝臣备,敢用玄牡":在建安二十六年(221)的夏季四月的丙午日,刘备称帝,自称皇帝臣备,并使用黑色的公牛作为祭品。 - "汉有天下,历数无疆":汉朝统治天下,其统治权属于无穷无尽的延续。 - "曩者王莽篡盗,光武皇帝震怒致诛,社稷复享":过去王莽篡位并篡夺了汉朝政权,光武皇帝因此愤怒而将其击败,国家再次得到了恢复。 - "今曹操阻兵安忍
诗句:泰始二年正月,诏曰“有司前奏郊祀权用魏礼。朕不虑改作之难,今便为永制。众议纷互,遂不时定,不得以时供飨神祀,配以祖考,日夕叹企,贬食忘安。其便郊祀” 译文:泰始二年正月,皇帝下诏说:“有关部门之前建议郊祀仪式采用魏朝的礼仪。我担心更改会很麻烦,现在便定为永久制度。各种意见纷纷讨论,最终没有确定,不能按时祭祀神灵,配祀祖先。日夜祈祷,饮食不安定。因此决定郊祀。” 即泰始年号
这首诗的作者不详,但从其内容来看,应该是元帝时期的作品。诗中详细描述了元帝中兴江南后,如何重新设立祭祀的场所以及相关的讨论和决策过程。这首诗通过叙述一系列的事件,展示了当时的政治、文化和社会背景
宋书·卷十六·志第六·礼三 安帝元兴三年三月,宋高祖讨桓玄走之。己卯,告义功于南郊。是年,帝蒙尘江陵未返。其明年应郊,朝议以为宜依周礼,宗伯摄职,三公行事。尚书左丞王纳之独曰“既殡郊祀,自是天子当阳,有君存焉,禀命而行,何所辨也。斋之与否,岂如今日之比乎。议者又云今宜郊,故是承制所得命三公行事。又郊天极尊,唯一而已,故非天子不祀也。庶人以上,莫不蒸尝,嫡子居外,庶子执事,礼文炳然
诗句:永初元年,皇太子拜告南北郊。永初二年正月上辛,上亲郊祀。文帝元嘉三年,车驾西征谢晦,币告二郊。孝武帝孝建元年六月癸巳,八座奏“刘义宣、臧质,干时犯顺,滔天作戾,连结淮、岱,谋危宗社。质反之始,戒严之日,二郊庙社,皆已遍陈。其义宣为逆,未经同告。舆驾将发,丑徒冰消,质既枭悬,义宣禽获,二寇俱殄,并宜昭告。检元嘉三年讨谢晦之始,普告二郊、太庙。贼既平荡,唯告太庙、太社,不告二郊”礼官博议
诗句 宋书 · 卷十六 · 志第六 · 礼三 孝建二年正月庚寅,有司奏“今月十五日南郊。寻旧仪,庙祠至尊亲奉,以太尉亚献。南郊亲奉,以太常亚献。又庙祠行事之始,以酒灌地。送神则不灌。而郊初灌,同之于庙,送神又灌,议仪不同,于事有疑。辄下礼官详正” 译文 孝建二年(公元455年)正月庚寅日,有关部门上奏称:“本月十五日要举行南郊祭天。根据过去的礼仪规定,祭祀的最高等级的宗庙由皇帝亲自主持
诗句释义 太常丞朱膺之议:“案《周礼》,大宗伯使掌典礼,以事神为上,职总祭祀,而昊天为首。今太常即宗伯也。”(根据《周礼》记载,大宗伯负责掌管礼仪,以祭祀神明为主要职责,同时主管各种祭祀活动,其中以昊天最为重要。现在的太常官是宗伯的职位。) 译文 依据《周礼》,大宗伯负责管理祭祀,将祭祀神明视为首要任务,并总管各种祭祀事宜,其中昊天作为最尊贵的对象。现在太常官就是宗伯的职责所在
诗句:大明二年正月丙午朔,有司奏“今月六日南郊,舆驾亲奉。至时或雨。” 译文:大明二年正月初五,有官员上奏说:“本月六号举行南郊大典,皇帝亲自参加。然而当天天气突然下雨了,魏朝时期遇到雨天就改用后辛日,晋代遇到雨天也改为用其他日子,徐禅认为晋武帝时期可能使用过丙、己或庚等日子。请礼官商议决定是否应该更改祭祀日。” 注释:大明,指宋朝的孝武帝年号。 正月,指的是农历新年的第一天。 丙午朔
``` 曹郎朱膺之议“案先儒论郊,其议不一。《周礼》有冬至日圆丘之祭。《月令》孟春有祈谷于上帝。郑氏说,圆丘祀昊天上帝,以帝喾配,所谓禘也。祈谷祀五精之帝,以后稷配,所谓郊也。” 译文:根据古代学者们对郊祀的讨论,他们的意见并不完全一致。例如,《周礼》中有冬至日举行圆丘祭祀的规定;而《月令》在春季则有祈求谷物丰收于天神的行为。郑玄认为,圆丘祭祀是祭昊天上帝,用帝喾作为配祀的神祇(即禘)
这首诗的原文如下: 宋书·志第六·礼三 明帝泰始二年十一月辛酉,诏曰"朕载新宝命,仍离多难,戎车遄驾,经略务殷,禋告虽备,弗获亲礼。今九服既康,百祀咸秩,宜聿遵前典,郊谒上帝”。 有司奏检,未有先准。黄门侍郎徐爰议“虞称肆类,殷述昭告。盖以创世成功,德盛业远,开统肇基,必享上帝。汉、魏以来,聿遵斯典。高祖武皇帝克伐伪楚,晋安帝尚在江陵,即于京师告义功于郊兆。伏惟泰始应符,神武英断,王赫出讨
根据所提供的文本内容,以下是对这首诗的逐句释义及相应的译文和赏析: 诗句解读: - 泰始六年正月乙亥,诏曰:“古礼王者每岁郊享,爰及明堂。自晋以来,间年一郊,明堂同日。” - 注释:"古礼"指的是古代的礼仪制度。"王者每岁郊享"表示每年的特定时间进行郊祭。"爰及明堂"则表示还包括了在同样的日子进行明堂的祭祀。 - 译文:"在泰始六年正月乙亥这一天,皇帝下达了诏书说:‘古代的礼仪规定
诗句: 晋成帝立二郊,天郊则六十二神,地郊则四十四神。江南诸小山,盖江左所立,犹如汉西京关中小水,皆有祭秩也。二郊所秩,官有其注。 译文: 宋武帝永初三年九月,司空羡之、尚书令亮等奏曰“臣闻崇德明祀,百王之令典。宪章天人,自昔之所同。虽因革殊时,质文异世,所以本情笃教,其揆一也。伏惟高祖武皇帝允协灵祗,有命自天,弘日静之勤,立蒸民之极,帝迁明德,光宅八表,太和宣被,玄化遐通。陛下以圣哲嗣徽
诗句: ``` 晋武帝泰始二年正月,有司奏曰:“郊祀礼典所重,中间以军国多事,临时有所妨废,故每从奏可。自今方外事简,唯此为大。” 诏曰:“郊祀礼典所重,中间以军国多事,临时有所妨废,故每从奏可。” ``` 译文: 晋武帝在泰始二年正月,有司提出“郊祀礼典所重,中间以军国多事,临时有所妨废”,但皇帝每次都接受了奏请。自那以后,地方的事务变得简单,只有祭祀才是最重要的活动。 赏析:
这首诗是关于中国古代建筑和礼制的讨论,涉及到了对明堂、辟雍等古代建筑的理解和解释。以下是对该诗的逐句解释: 1. 有司奏:“伏寻明堂辟雍,制无定文,经记参差,传说乖舛。名儒通哲,各事所见,或以为名异实同,或以为名实皆异。自汉暨晋,莫之能辨。周书云,清庙明堂路寝同制。” 2. “有司”指的是官员们。这里的“奏”是指官员们的上奏。官员们上奏说他们一直在探索明堂和辟雍的建筑制度
``` 宋书 ·卷十六 ·志第六 · 礼三 大明五年九月甲子,有司奏:“南郊祭用三牛。庙四时祠六室用二牛。明堂肇建,祠五帝,太祖文皇帝配,未详祭用几牛?”太学博士司马兴之议:“案郑玄注《礼记大传》,称《孝经》郊祀后稷以配天,配灵威仰也。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配五帝也。夫五帝司方,位殊功一,牲牢之用,理无差降。太祖文皇帝躬成天地,则道兼覆载。左右群生,则化洽四气。祖、宗之称,不足彰无穷之美
明帝泰始七年十月庚子,有司奏“来年正月十八日,祠明堂。寻旧南郊与明堂同日,并告太庙。未审今祀明堂,复告与不” 译文:在这一年,朝廷决定在明年(次年)正月十八日祭祀明堂,同时在南郊进行祭祀,并且将祭祀的仪式告知太庙。关于是否祭祀明堂的问题,朝廷正在讨论中。 注释:南郊,古代帝王在郊外举行的祭天大典;明堂,古代帝王举行朝政活动的地方。此处提到祭祀明堂和南郊是在同一天进行的,表明朝廷对于祭祀活动的重视
诗句: ``` 晋武帝平吴,混一区宇。 太康元年九月庚寅,尚书令卫瓘、尚书左仆射山涛、魏舒、尚书刘实、张华等奏曰“圣德隆茂,光被四表,诸夏乂清,幽荒率从。神策庙算,席卷吴越,孙皓稽颡,六合为家,巍巍之功,格于天地。宜同古典,勒封东岳,告三府太堂为仪制”。 ``` 译文: 晋武帝平定了吴国,统一了天下。太康元年(220年)九月庚寅日,尚书令卫瓘、尚书左仆射山涛、尚书右仆射魏舒
宋书·卷十六·志第六·礼三 瓘等又奏“今东渐于海,西被流沙,大漠之阴,日南北户,莫不通属。茫茫禹迹,今实过之,则天人之道已周,巍巍之功已著。宜有事梁父,修礼地祗,登封泰山,致诚上帝,以答人神之愿。乞如前奏” 诏曰“今阴阳未和,政刑未当,百姓未得其所,岂可以勒功告成邪” 瓘又奏“臣闻处帝王之位者,必有历运之期,天命之应。济生民之大功者,必有盛德之容,告成之典。无不可诬,有不可让,自古道也
宋书 · 卷十六 · 志第六 · 礼三 诗句 太康元年冬,王公有司又奏“自古圣明,光宅四海,封禅名山,著于史籍,作者七十四君矣。舜、禹之有天下,巡狩四岳,躬行其道。《易》著观民省方,《礼》有升中于天,《诗》颂陟其高山,皆载在方策。文王为西伯,以服事殷。周公以鲁蕃,列于诸侯,或享于岐山,或有事泰山。徒以圣德,犹得为其事。自是以来,功薄而僭其义者,不可胜言,号谥不泯,以至于今。况高祖宣皇帝肇开王业
宋太祖在位长久,有意封禅。遣使履行泰山旧道,诏学士山谦之草封禅仪注。其后索虏南寇,六州荒毁,其意乃息。 【注释】:1. 宋太祖:指宋朝的开国皇帝宋太宗赵匡胤。 2. 久:长时间。 3. 有意:有意愿、有打算。 4. 履行:按照既定的道路或方式去做某事。 5. 诏:皇帝的命令。 6. 学士:古代的一种官职,负责起草文书、制定政策等。 7. 山谦之:人名,此处代指撰写封禅仪注的人。 8. 后:后来
诗句:四年四月辛亥,有司奏曰。 译文:臣闻崇号建极,必观俗以树教。正位居体,必采世以立言。是以重代列圣,咸由厥道,玄勋上烈,融章未分,鸣光委绪,歇而罔臧。若其显谥略腾轨,则系缀声采,征略闻听。爰洎姬、汉,风流尚存,遗芬余荣,绵映纪纬。 注释:四年,即宋孝武帝刘骏的在位的第4年;四月辛亥,即这个月的第9天,也就是4月10日。有司,指的是有司者,即官员或官吏。奏曰,即官员们向皇帝汇报情况的用语。
【译文】 太宰江夏王臣义恭咀道遵英,抽奇丽古,该润图史,施详载,表以功懋往初,德耀炎、昊,升文中岱,登牒天关,耀冠荣名,摛振声号。而道谦称首,礼以虚挹,将使玄祇缺观,幽瑞乖期,梁甫无盛德之容,介丘靡声闻之响。加穷泉之野,献八代之驷,交木之乡,奠绝金之楛,肃灵重表,珍符兼贶。伏惟陛下谟详渊载,衍属休章,依征圣灵,润色声业,诹辰稽古,肃齐警列,儒僚展采,礼官相仪,悬蕤动音,洪钟竦节,阳路整卫
``` 诗句:臣等生接昌辰,肃懋明世,束教管闻,未足言道。且章志湮微,代往沦绝,拘采遗文,辩明训诰□□□□簉访邹、鲁,草縢书堙玉之礼,具竦石绳金之仪,和芝润瑛,镌玺乾封。惧弗轨属上徽,辉当王则。 译文:我等有幸生于昌明的时代,肃然有为于明世之中,受到儒家教导的影响,未曾足以论述道术。而且我的记载和志向已经逐渐被遗忘,随着时代变迁而消逝,我采集并整理了这些遗留下来的文献,试图阐明古代的教诲与礼仪
诗句: 文帝甄后赐死,故不列庙。 译文:文帝因甄后被赐死,所以没有为她建立宗庙。 注释:甄后,即甄宓,是曹操的妾室。 明帝即位,有司奏请追谥曰文昭皇后,使司空王朗持节奉策告祠於陵。 译文:明帝即位后,有关部门上奏请求追封她为文昭皇后,并派司空王朗持节捧着策书前往陵墓进行祭奠。 注释:有司,指有关部门;司空,古代官名,掌管军事、司法等事务;王朗,字文高,东平宁阳县人,三国时期曹魏政治家、文学家
``` 宋书 · 卷十六 · 志第六 · 礼三 汉献帝延康元年七月,魏文帝(曹丕)幸至谯县,亲行祭祀于其陵寝,此乃汉朝的传统礼仪。据史书记载,自汉朝起,皇帝的陵墓皆有园寝,这是为了纪念先祖,并体现对皇权的尊重。在古代中国,人们相信祖先的灵魂仍存,需要通过祭祀来表达对其的敬意和怀念。 “先帝躬履节俭”一句表明,魏文帝曹丕在位期间崇尚节俭,他的这一行为也体现在了陵墓的建筑上。根据史料记载
诗句解析及译文 1. 孙皓初立,追尊父和曰文皇帝 - 注释: 孙皓在即位之初,追尊父亲孙和为“文皇帝”。 - 赏析: 孙皓为了表明自己的正统性,通过追尊父亲的方式确立自己在历史中的地位。这种追尊行为反映了他希望通过家族血统来巩固自己的统治。 2. 皓先封乌程侯 - 注释: 孙皓首先被封为“乌程侯”。 - 赏析: 孙皓的封侯行为是他早期政治生涯的一部分,通过封侯可以加强他在地方的影响力。
宋书 · 卷十六 · 志第六 · 礼三 魏元帝咸熙元年,增晋文帝为王,追命舞阳宣文侯为晋宣王,忠武侯为晋景王。是年八月,文帝崩,谥曰文王。武帝泰始元年十二月丙寅,受禅。丁卯,追尊皇祖宣王为宣皇帝,伯考景王为景皇帝,考文王为文皇帝,宣王妃张氏为宣穆皇后,景王夫人羊氏为景皇后。二年正月,有司奏天子七庙宜如礼营建。帝重其役,诏宜权立一庙。于是君臣奏议上古清庙一宫,尊远神祇,逮至周室,制为七庙
诗句赏析:“古者七庙同食,自宜如礼。” 译文:在古代,有七座祖庙可以一起祭祀,所以应当按照礼仪来进行。 关键词:古制、礼仪、祭祀、七庙、饮食 诗句出自:《宋书·卷十六·志第六·礼三》中的《太康元年灵寿公主修丽太庙》,该诗描述了古代帝王祭祀祖先的场景,体现了古人对于祖宗的尊重和敬仰。同时,也展现了我国古代礼仪制度的严谨与完备,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传承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1. 成帝咸和三年苏峻覆乱京都,温峤等入伐,立行庙于白石,告先帝先后曰"逆臣苏峻,倾覆社稷,毁弃三正,污辱海内。臣亮等手刃戎首,龚行天罚。惟中宗元皇帝、肃祖明皇帝、明穆皇后之灵,降鉴有罪,剿绝其命,剪此群凶,以安宗庙。臣等虽陨首摧躯,犹生之年" 译文:在成帝咸和三年,苏峻叛乱导致京都被攻破,温峤等人进入讨伐。他们在北京的白石建立了一座行宫,以此来向先帝报告情况。报告内容如下:“逆臣苏峻
诗句:元兴三年三月,宗庙神主在寻阳,已立新主于太庙,权告义事。四月,辅国将军何无忌奉送神主还。丙子,百官拜迎于石头。戊寅,入庙 译文: 在元兴三年三月,宗庙的神主位于寻阳,而在太庙已经设立了新的神主,并暂时告祭。四月,辅国将军何无忌将神主护送回京。丙子日,百官在石头城举行拜迎仪式。戊寅日,进入太庙进行正式的祭祀。 注释: 1. 元兴三年三月:“元兴”指的是宋武帝刘裕的年号,这一年宋武帝登基
诗句 1. 晋元帝太兴三年正月乙卯,诏曰“吾虽上继世祖,然于怀、愍皇帝,皆北面称臣。今祠太庙,不亲执觞酌,而令有司行事,于情礼不安。可依礼更处” 2. 太常华恒议“今圣上继武皇帝,宜准汉世祖故事,不亲执觞爵” 3. 又曰“今上承继武帝,而庙之昭穆,四世而已。前太常贺循、博士傅纯以为惠、怀及愍宜别立庙。然臣愚谓庙室当以客主为限,无拘常数。” 4. 殷世有二祖三宗,若拘七室,则当祭祢而已。推此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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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句翻译及赏析 译文 在宋书卷十六志第六,记载了宋文帝义熙九年四月的殷祭,诏令博议迁毁之礼。大司马琅邪王司马德文本以为“泰始之初,虚太祖之位,而缘情流远,上及征西,故世尽则宜毁,宣皇帝正太祖之位。”又汉光武帝移十一帝主于洛邑,则毁主不没,理可推矣,宜从范宣之言,筑别室以居四府君之主,永藏而不祀也”。太尉谘议参军袁豹赞成旧有之制,祠部郎臧焘、徐邈等认为应迁藏西储,以为远祧,而禘飨永绝
宋书·卷十六·志第六·礼三 晋安帝义熙二年六月,白衣领尚书左仆射孔安国启云“元兴三年夏,应殷祠。昔年三月,皇舆旋轸。其年四月,便应殷,而太常博士徐乾等议云:应用孟秋。台寻校自太和四年相承皆用冬夏,乾等既伏应孟冬,回复追明孟秋非失。御史中丞范泰议:今虽既祔之后,得以烝尝,而无殷荐之比。太元二十一年十月应殷,烈宗以其年九月崩。至隆安三年,国家大吉,乃修殷事。又礼有丧则废吉祭,祭新主于寝。今不设别寝
诗句: 宋书·卷十六·志第六·礼三 译文: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自书契经典咸崇其义。圣人之德莫大于严父者也,故司马迁著《封禅书》,班固备郊祀志。自书契经典,皆崇其义,圣人之德莫大于严父者也。自司马彪又箸祭祀志,以续终汉中兴以后,旧制诞章,粲然弘备。 注释: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自书契经典,皆崇其义,圣人之德,莫大于严父者也。自司马彪又箸祭祀志,以续终汉中兴以后,旧制诞章,粲然弘备。 赏析:
《宋书·卷十六·志第六·礼三》是中国古代的一部历史书籍,由宋代的历史学家编撰。在这部书中,收录了关于宋朝礼制的记载以及相关的历史解释和讨论,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礼仪制度和文化传统。以下是对《宋书·孝武帝本纪》中涉及的殷祠祭祀问题的具体分析: 1. 礼制改革: - 有司上奏称“依旧今元年十月是殷祠之月”,并提议根据魏朝的惯例,在再周之外的月份进行祭祀,即“依永初三年例,须再周之外殷祭”。 -
宋殷祭皆即吉乃行 探讨祭祀礼制与古代文化之交融 1. 祭祀背景简介 - 祭祀仪式历史沿革 - 祭祀活动在不同朝代发展变化 - 祭祀在中国古代社会中意义与作用 2. 祭祀礼仪规范 - 《礼记》中关于祭祀记载和解读 - 历代帝王对祭祀礼仪重视程度分析 - 祭祀活动中礼仪程序与礼节规范 3. 祭祀与政治关系 - 祭祀与国家政权稳固关联 - 祭祀活动对民族认同影响 - 祭祀仪式与朝廷政策互动 4.
注释: 1.史臣曰:史官说: 听说音乐不能让人高兴,所以申述情意于遏密。 2.至于谅暗夺服,担心政事荒废,因此乘权通而设变易,权衡轻重而降屈。 3.若夫奏音之与寝声,非有损益于机务,纵复回疑于两端,固宜缘恩而从戚矣。宋国国有故,庙祠皆悬而不乐。 译文: 史官说:听说音乐不能让人高兴,所以申述情意于遏密。 至于谅暗夺服,担心政事荒废,因此乘权通而设变易,权衡轻重而降屈。 若夫奏音之与寝声